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tzb/xs202312-fj02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TZB/XS202312-FJ02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
(二)招标数量:各种类招标预估数量后附。本公告中的招标数量为预估量,物资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三)计划招标时间:暂定2023年12月15日(具体招标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四)报名、看货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17:00时止。
二、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含盖我司招标公告中公示的所有危废种类(清单后附)。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
1.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最新年检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四)根据公司相关要求,同时也为每个投标单位提供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填写承诺书(附后),会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招标单位。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1万元、招标费3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招标费不予退还。
五、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511号方大特钢销售公司;邮编:330012。
(三)联系人:冯经理 18007088215。
(四)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0791-8839299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6日
危废种类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本次预计招标数量(吨)
危废代码
1
废油脂桶
8
HW49(900-041-49)
2
废日光灯管
0.1
HW29(900-023-29)
3
臭味剂空桶
0.5
HW49(900-041-49)
4
废油脂
35
HW08(900-249-08)
5
废化学试剂空瓶
2
HW49(900-047-49)
6
农药空瓶
0.05
HW04(900-003-04)
7
废色带墨盒
0.1
HW12(900-299-12)
8
废树脂
12
HW13(900-015-13)
9
废油漆桶
20
HW49(900-041-49)
10
分析废液
3
HW49(900-047-49)

承 诺 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投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或承诺人(公章或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前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项目招标,处理以下事项,委托权限如下:
参加招标会议,招标文件的领取、递交、更改、撤回、签署及办理保证金的缴纳、退回等事项。
合同洽谈及签订合同、技术协议、补充协议和其他附件等;负责签署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相关函件、会议纪要等文件,收发双方业务往来间的电子邮件、传真、快递等;处理有关检维修、工程施工、质量异议处理等事务;办理货款结算、领取承兑汇票、发票、收据等事项。
代理人处理上述事项均代表我公司,与我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公司将承担上述代理人相关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23年 12月 5 日至2023年 12 月 31 日。
行政章:                             财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专用章:
代理人签字:
发布时间: 2023-12-06 0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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