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专机专用耗材供应商(一、二、三标段)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专机专用耗材供应商(一、二、三标段)项目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专机专用耗材供应商(一、二、三标段)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专机专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一、二、三标段)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交货期:根据医院周计划交货,特殊情况下按医院要求交货
4.交货地点:以医院指定地点为准
5.质量层次:无要求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要求
7.项目概况
采购范围为产品的采购、验收、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1)标段: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入围家数:每个标段遴选一家供应商
(3)服务期限:一年
(4)产品参数及技术要求明细详见采购文件
8.项目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取得授权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及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产品质量要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应为厂家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附产品批次质检报告等其他相关资料。原装进口产品还需提供报关单和商检证(或免商检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提供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如质量、型号和规格等无法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签、取消、废止和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
(3)产品价格要求: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供应产品单价不高于同期市场零售价,如出现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和索取差价。如遇市场价格下调,供应商应自愿降价并主动提供降价说明,并保证产品除价格外其他信息不变,医院依据降价后价格办理相关手续。
(4)产品包装要求:包装标准应符合货物运输、贮存、使用的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5)供货要求: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产品的损坏、破裂等情况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接到订单后5日历天内交货,突发情况时,必须无条件配合医院,紧急常规产品配送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突发紧急情况下,供应商必须优先给医院供应货物,并作出相应承诺,且须制定紧急供货方案。若因设备或生产线升级、故障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给医院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产品质保要求:自供应商供货经医院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质保期不得少于一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实行三包政策(包换、包退、包修),供应商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合同期满后,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质保期内的责任。
(7)货物发运及费用: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特殊情况按订单要求)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包装费、运输费、检验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的单价及合同价款中。
(8)验收相关要求:制造厂商必须在产品出厂前,全面、准确的检验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供应商负责核验。
供应商所供产品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严格执行医院制度,做到产品的包装等符合相关规定标准;运送产品时配送人员需将产品运到医院指定地点并与相关人员共同进行清点及核对数量,核对后以签字为确认。
产品交付日前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灭失、损毁等)和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时,供应商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发现交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内在质量与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描述不相符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应商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如遇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接到通知后1日内免费及时调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赔偿责任,且有义务努力消除由此给医院带来的不良影响,医院同时保留索赔的权利。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处理,医院有权拒付未付货款或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医院申请赔偿。
供应商认可医院对产品质量的验收结果,若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可提交合法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付款安排: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医院规定办理出入库,并提供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合规发票,医院按照付款计划和资金安排付款。产品结算数量以医院实际验收入库数量为准(据实结算),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10)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负责产品的配送、运输等其他伴随服务,供应商在中标后根据使用科室需求进行划分配送到指定地点,产品如有温湿度储运要求,须满足冷链储运条件。
(11)安全要求:合同期内,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履行职责,保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负责交货、配送、培训和维保等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人(包含但不限于如病人、家属等)、机(包含但不限于如配送设施设备)、物(包含但不限于如货物设备等)的安全,如出现安全问题和事故,医院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保密要求:供应商对医院数据信息承担保密的责任,未经医院许可,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漏,否则承担所有责任。
(13)考核要求:合同效期内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医院的履约评价考核、验收和质控工作,如拒绝服从或不配合,医院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14)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除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外,还应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项目其他要求
如供应商产品中标后不符合专机专用设备的使用条件及要求等情况,医院有权按废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二、三标段共同适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能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型号、价格、批号和效期及时供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生产范围内。进口产品须提供中国总代理或者在华责任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并提供所响应产品的报关单、商检证(或免商检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并提供合规的产品授权或者经销证明材料,进口产品还须提供逐级授权证明材料,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经营企业同时须提供生产企业或中国总代理或在华责任单位的相关证明资料,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报价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医院采购活动。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7.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8.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9.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
【8:00-12:00 14:00-17: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
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能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型号、价格、批号和效期及时供货。
3.2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生产范围内。进口产品须提供中国总代理或者在华责任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并提供所响应产品的报关单、商检证(或免商检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并提供合规的产品授权或者经销证明材料,进口产品还须提供逐级授权证明材料,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经营企业同时须提供生产企业或中国总代理或在华责任单位的相关证明资料,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报价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医院采购活动。
3.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3.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 箱:zxyyzbb@163.com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8日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专机专用耗材供应商(一、二、三标段)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专机专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一、二、三标段)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交货期:根据医院周计划交货,特殊情况下按医院要求交货
4.交货地点:以医院指定地点为准
5.质量层次:无要求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要求
7.项目概况
采购范围为产品的采购、验收、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1)标段: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入围家数:每个标段遴选一家供应商
(3)服务期限:一年
(4)产品参数及技术要求明细详见采购文件
标段 | 专机专用耗材 通用名称 | 专用设备名称 | |
一标段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用生物指示剂 | STERRAD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的STERRAD VELOCITY阅读器 | 遴选1家供应商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卡匣 | STERRAD 100S型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卡匣 | STERRAD 100NX型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
二标段 | 极速生物综合挑战测试包 | 490 极速生物阅读器(3M) | 遴选1家供应商 |
压力蒸汽灭菌生物培养指示剂(快速) | 390 快速生物阅读器(3M) | ||
环氧乙烷气罐 | 3MTM环氧乙烷灭菌器 | ||
环氧乙烷灭菌快速生物培养指示剂 | 3MTMAttestTM 390G生物阅读器(环氧乙烷用) | ||
环氧乙烷快速生物测试包 | 3MTMAttestTM 390G生物阅读器(环氧乙烷用) | ||
三标段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100过氧化氢卡匣 | 新华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PS-100X) | 遴选1家供应商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0.5小时极速生物指示剂 | 新华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PS-100X) |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过程指示标签 | 新华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PS-100X) |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过程指示卡 | 新华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PS-100X) | ||
封口测试纸 | 新华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PS-100X) | ||
封口测试纸 | 新华牌压力蒸汽灭菌器 | ||
蒸汽灭菌封包指示胶带 | 新华牌压力蒸汽灭菌器 |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化学验证装置 | 新华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PS-100X) | ||
压力蒸汽灭菌化学测试包 | 新华牌脉动真空灭菌器(型号MAST—A1500) |
8.项目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取得授权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及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产品质量要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应为厂家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附产品批次质检报告等其他相关资料。原装进口产品还需提供报关单和商检证(或免商检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提供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如质量、型号和规格等无法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签、取消、废止和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
(3)产品价格要求: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供应产品单价不高于同期市场零售价,如出现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和索取差价。如遇市场价格下调,供应商应自愿降价并主动提供降价说明,并保证产品除价格外其他信息不变,医院依据降价后价格办理相关手续。
(4)产品包装要求:包装标准应符合货物运输、贮存、使用的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5)供货要求: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产品的损坏、破裂等情况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接到订单后5日历天内交货,突发情况时,必须无条件配合医院,紧急常规产品配送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突发紧急情况下,供应商必须优先给医院供应货物,并作出相应承诺,且须制定紧急供货方案。若因设备或生产线升级、故障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给医院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产品质保要求:自供应商供货经医院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质保期不得少于一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实行三包政策(包换、包退、包修),供应商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合同期满后,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质保期内的责任。
(7)货物发运及费用: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特殊情况按订单要求)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包装费、运输费、检验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的单价及合同价款中。
(8)验收相关要求:制造厂商必须在产品出厂前,全面、准确的检验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供应商负责核验。
供应商所供产品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严格执行医院制度,做到产品的包装等符合相关规定标准;运送产品时配送人员需将产品运到医院指定地点并与相关人员共同进行清点及核对数量,核对后以签字为确认。
产品交付日前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灭失、损毁等)和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时,供应商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发现交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内在质量与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描述不相符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应商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如遇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接到通知后1日内免费及时调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赔偿责任,且有义务努力消除由此给医院带来的不良影响,医院同时保留索赔的权利。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处理,医院有权拒付未付货款或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医院申请赔偿。
供应商认可医院对产品质量的验收结果,若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可提交合法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付款安排: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医院规定办理出入库,并提供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合规发票,医院按照付款计划和资金安排付款。产品结算数量以医院实际验收入库数量为准(据实结算),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10)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负责产品的配送、运输等其他伴随服务,供应商在中标后根据使用科室需求进行划分配送到指定地点,产品如有温湿度储运要求,须满足冷链储运条件。
(11)安全要求:合同期内,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履行职责,保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负责交货、配送、培训和维保等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人(包含但不限于如病人、家属等)、机(包含但不限于如配送设施设备)、物(包含但不限于如货物设备等)的安全,如出现安全问题和事故,医院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保密要求:供应商对医院数据信息承担保密的责任,未经医院许可,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漏,否则承担所有责任。
(13)考核要求:合同效期内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医院的履约评价考核、验收和质控工作,如拒绝服从或不配合,医院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14)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除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外,还应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项目其他要求
如供应商产品中标后不符合专机专用设备的使用条件及要求等情况,医院有权按废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二、三标段共同适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能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型号、价格、批号和效期及时供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生产范围内。进口产品须提供中国总代理或者在华责任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并提供所响应产品的报关单、商检证(或免商检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并提供合规的产品授权或者经销证明材料,进口产品还须提供逐级授权证明材料,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经营企业同时须提供生产企业或中国总代理或在华责任单位的相关证明资料,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报价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医院采购活动。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7.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8.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9.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
【8:00-12:00 14:00-17: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
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能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型号、价格、批号和效期及时供货。
3.2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生产范围内。进口产品须提供中国总代理或者在华责任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并提供所响应产品的报关单、商检证(或免商检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并提供合规的产品授权或者经销证明材料,进口产品还须提供逐级授权证明材料,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经营企业同时须提供生产企业或中国总代理或在华责任单位的相关证明资料,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报价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医院采购活动。
3.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3.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 箱:zxyyzbb@163.com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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