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巡警4G图传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金额
19.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jz-2022-0902
预算金额19.2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
招标联系人刘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恒1312545687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巡警4G图传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12层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JZ-2022-0902
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巡警4G图传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2万元
最高限价:19.2万元
采购需求:4G图传车载设备5套(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0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3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0: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和平路2号。
联 系 人:刘警官; 电 话:0411-87837052。
采购代理人: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12层2号。
联 系 人:李恒; 电 话:13125456871。
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巡警4G图传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12层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JZ-2022-0902
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巡警4G图传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2万元
最高限价:19.2万元
采购需求:4G图传车载设备5套(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0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3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0: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和平路2号。
联 系 人:刘警官; 电 话:0411-87837052。
采购代理人: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12层2号。
联 系 人:李恒; 电 话:1312545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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