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银行资格入围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905)更正公告第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gpc-2024-d-09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毛树声022-8767155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光022-2453830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受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银行资格入围项目实施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银行资格入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4-D-090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5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报价要求第1项更正如下:
1. 投标报价填报针对本项目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年利息率。网上应答报价时,只填写所报年利息率百分号左侧数字,例如所报年利息率为0.35%,网上应答报价只填写0.35,且最多接受2位小数。
(二)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更正如下:
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报人民币活期存款年利息率最高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三、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鲁志强、张艳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毛树声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7671556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银行资格入围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905)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银行资格入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4-D-090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5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报价要求第1项更正如下:
1. 投标报价填报针对本项目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年利息率。网上应答报价时,只填写所报年利息率百分号左侧数字,例如所报年利息率为0.35%,网上应答报价只填写0.35,且最多接受2位小数。
(二)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更正如下:
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报人民币活期存款年利息率最高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三、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鲁志强、张艳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毛树声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7671556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银行资格入围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905)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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