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4046沈阳盛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电子保函业务(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及测评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4046
预算金额7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先生024-816630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公告正文

(2024)4046沈阳盛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电子保函业务(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及测评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6 09:00:00  

为规范在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的竞价采购活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盛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电子保函业务(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及测评项目

2.项目编号  2024)4046   

3.采购方:沈阳盛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规定时间内多次减价报价

5.采购预算:70000元人民币(含税)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竞价平台:辽宁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nygcg.com/)

二、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

(1)协助我司完成电子保函业务系统的等保三级认证备案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直至取得《备案证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国家标准编制符合我司实际情况的等保测评方案及安全检测方案,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

(3)组织实施等保测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漏洞扫描、渗透测试、安全审计等;

(4)提供详细的测评报告,并给出针对性的安全加固建议

2.服务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0日内取得备案证明,20日内出具测评报告。(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服务地点:沈阳盛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质量合格。

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6.本次采购控制价上限为:70000元整(含税)(大写:万元)。本项目供应商进行总价报价,超过控制价上限取消竞价资格。

7.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测评服务结束、出具正式测评报告后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服务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供应方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承诺书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信誉情况:供应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及具体查询界面截图及具体查询界面网址链接。注:截图及网址链接需分别独立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4.报名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承诺书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监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等相关等保测评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监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https://www.djbh.net/)可查,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承诺书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7、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8、采购要求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承诺函,并完全响应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承诺函)

四、报名时间: 2024  6  6日上午9时至 2024  6  11 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需报名并购买下载采购文件,才能进行上传资格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处理。

2.公告的澄清

公告发布后,意向供应商可以在竞价前1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澄清要求。

五、采购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 1400 元整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61209:30

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采购。

4.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5.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我单位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61209:30

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461209:30

3.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意向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证明材料,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竞价阶段(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二章)上传至其他位置无效,文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递交证明材料截止时间时,采购组织方联系供应商代表确认资格证明文件解密密码。超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注:

1证明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七、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以短信形式通知意向供应商进行网络竞价

八、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规定时间内多次减价报价)

2.减价幅度:100元

3.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4年6月12日10:30至2024年6月12日11:00,(报价说明:自由报价期内,各供应商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延时报价阶段: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延时竞价周期:120秒。

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自由报价阶段:供应商在自由报价时间内,可以多次输入报价,首次报价不能高于采购控制价,每次报价须低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低报价,每次报价按系统设定的减价幅度或减价幅度整数倍递减。
  延时报价阶段:在每个延时竞价周期内,每次报价按系统设定的减价幅度或减价幅度整数倍递减,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最终报价,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预选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70000含税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按照价格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3、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方:沈阳盛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谢女士15004096945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1号

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朱先生 024-81663028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电子邮件:zxq@spr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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