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吴区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XWHLCGWX2023-005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whlcgwx2023-0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镭13915323227
中标公司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公证处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XWHLCGWX2023-005
二、项目名称: 新吴区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敏,陆佳佳,朱旭(采购人代表),俞明玉,刘玉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17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9号
联系方式:0510-85259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108-19
联系方式: 13915323227、1506181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镭、丁海铭
电 话: 13915323227、1506181073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新吴区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最终版).doc
二、项目名称: 新吴区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吴区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 新吴区继承公证法律服务 | 不限 | 项 | 报价:2400(元) | /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公证处 | 无锡市永丰路68号 | 12320200466302123M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吴区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 新吴区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 新吴区继承公证法律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敏,陆佳佳,朱旭(采购人代表),俞明玉,刘玉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17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9号
联系方式:0510-85259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108-19
联系方式: 13915323227、1506181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镭、丁海铭
电 话: 13915323227、1506181073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新吴区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最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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