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4-HCCS-SH1303B-微信公众号服务- 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43.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hccs-sh1303b
预算金额4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颜小姐0592-5333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微信公众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CCS-SH1303B

项目名称:微信公众号服务

预算金额:43.5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微信公众号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2 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3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3.4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6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7 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响应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磋商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磋商响应,取消本文件中关于联合体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2024年11月22,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03:0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102010900767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5333808,谢小姐 0592-6581288。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11月2615:0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15:0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号:8751020109007675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厦门五缘实验学校

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西四里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方式:0592-5555912、0592-5555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小姐

电 话:0592-555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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