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10030407丙烯腈联合装置复合阻聚剂、分散剂,镇海炼化)丙烯腈 多塔_分离阻聚剂\单耗0.4-0.45kg/t_再沸器运行周期4-12月;丙烯醛≤5ppm,阻聚剂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wz240621-1003-01961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冯翔0574-276681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10030407丙烯腈联合装置复合阻聚剂、分散剂,镇海炼化)丙烯腈 多塔_分离阻聚剂\单耗0.4-0.45kg/t_再沸器运行周期4-12月;丙烯醛≤5ppm,阻聚剂(招标编号:NWZ240621-1003-01961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丙烯腈 多塔_分离阻聚剂\单耗0.4-0.45kg/t_再沸器运行周期4-12月;丙烯醛≤5ppm,阻聚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丙烯腈 多塔_分离阻聚剂\单耗0.4-0.45kg/t_再沸器运行周期4-12月;丙烯醛≤5ppm,阻聚剂 250.000
2 丙烯腈 多塔_分离阻聚剂\单耗0.3-0.4kg/t_再沸器运行周期4-12月;丙烯醛≤5ppm,分散剂 148.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生产企业至少具有2套国内丙烯腈装置复合阻聚剂和分散剂应用业绩,出具商务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评价无不良情况业绩证明,要求证明材料盖章或者用户签字+联系方式。其中要求至少1套满足26万吨/年及以上规模和连续使用6个月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并使用情况良好,且累计供货业绩不少于1年并出具证明材料。如有需要,在中标后买方会对业绩进行现场核实,卖方需提供去现场验证的相关手续,如无法提供现场验证或提供业绩不符合实际情况,卖方将承担合同终止的全部责任。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10%及以上。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 (2)生产商投标人需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的购置凭证(租赁设备的不予认可)。以下4种情况可认定为生产商: ⑴投标人为供应产品的生产企业。 ⑵若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子公司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主要股东名单,投标人需直接控股生产企业50%(不含)以上。 (3)若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分公司生产的,需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⑷若同一集团公司下的销售公司代表母公司参与投标,则应由母公司出具投标授权书及内部组织机构分工等证明文件。(若母公司为跨国企业,其中国分公司参与投标,同样适用于此条款。) (3)代理商仅接受进口代理。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以及近一年内的标的物进口报关单。 授权书应明确包含是否为独家代理/区域代理、授权代理期限(授权截止日期应至少晚于开标之日起6个月及以上)、授权品种及型号、授权范围、授权人姓名和职务有效签字或盖章;同一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6月27日14时0分 2024年7月15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冯翔。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17日9时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1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罗呈俊 联系人: 冯翔

电   话: 0574-86449042 电   话: 0574-27668115

电子邮件: luocj.zh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fengx@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7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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