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肥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机构能耗监管系统项目需求方案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302000046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肥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田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38-32800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302000046
2、项目名称:肥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机构能耗监管系统项目
3、招标控制价:45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甲方使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及服务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总公司与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投标。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与分公司皆上传投标文件的,以及二家以上分公司上传投标文件的,皆为无效标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鲁财采【2022】12号文规定,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付款方式:本项目乙方交付报告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无息)。
8、服务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7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 5月27日前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肥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电话:0538-3211976
地址:肥城市龙山路032号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田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38-3280068
地址:肥城市龙山路42号
邮箱:tatianyuan@163.com
附件: 需求方案(公共机构能耗监管系统).docx
1、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302000046
2、项目名称:肥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机构能耗监管系统项目
3、招标控制价:45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甲方使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及服务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总公司与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投标。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与分公司皆上传投标文件的,以及二家以上分公司上传投标文件的,皆为无效标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鲁财采【2022】12号文规定,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付款方式:本项目乙方交付报告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无息)。
8、服务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7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 5月27日前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肥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电话:0538-3211976
地址:肥城市龙山路032号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田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38-3280068
地址:肥城市龙山路42号
邮箱:tatianyuan@163.com
附件: 需求方案(公共机构能耗监管系统).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