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姜山镇周韩村农田租赁项目
金额
72.4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姜山镇周韩村农田租赁项目 招标代理 比选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YZ-ZJBX-202410300202
项目名称: 姜山镇周韩村农田租赁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
项目地点: 姜山镇周韩村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预算: 72.4500万元
服务内容: 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2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0867元 ,上限:12000元
价格说明: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一年中标租金总价计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10-31 08:39 至 2024-11-02 08:39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1月02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单位联系人: 康书记
联系电话: 88464809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YZ-ZJBX-202410300202
项目名称: 姜山镇周韩村农田租赁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
项目地点: 姜山镇周韩村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预算: 72.4500万元
服务内容: 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2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0867元 ,上限:12000元
价格说明: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一年中标租金总价计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10-31 08:39 至 2024-11-02 08:39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1月02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单位联系人: 康书记
联系电话: 88464809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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