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恒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鄞州区排水规划实施方案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zb(2023)-005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恒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157068471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0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3-02-17


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鄞州区排水规划实施方案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3)-005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鄞州区排水规划实施方案项目项目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鄞州区排水规划实施方案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宁波市区新一轮排水专项规划最新成果,编制鄞州区排水专项规划的实施方案。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①现状调研阶段(2023年3月底前):完成现场调查、部门调研、收集资料等项目前期工作。
②框架方案阶段(2023年4月底前):分析整理现状资料情况,确定工作思路,形成框架方案。
③初方案阶段(2023年5月中旬前):完成排水规划实施方案的初方案,并向委托单位进行汇报,并修改完善。
④方案完善阶段(2023年5月底前):深化完善专项规划,形成会审稿,并准备进入部门和专家审查阶段;
⑤成果完善阶段(2023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的审查过程,按照部门和专家审查意见,完成报批成果,经批复后提交合格成果。合格成果是指乙方依评审纪要(如有)修改完善后提供的且经甲方认可的规划设计正式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 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落实政策: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 CA 申领操作指南)。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6、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拟在2023年3月9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长寿东路117号A幢5楼5010;
收件人:安贺 联系方式:13486688664
供应商必须电话联系收件人以确认收到为准,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供应商相关人员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19956

质疑联系人:徐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19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恒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寿东路117号A幢5楼5010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06847153

质疑联系人:安贺

质疑联系方式:1348668866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终)鄞州区排水规划实施方案项目.docx

    345.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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