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顺昌县水南中心小学录播室设施设备货物类采购
金额
5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4/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21]hmgc[gk]2019002
预算金额5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邹子豪18905993371
公告正文
顺昌县水南中心小学录播室设施设备货物类采购
项目编号:[350721]HMGC[GK]2019002 作者:顺昌县水南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2019-04-02 15:24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顺昌县水南中心小学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21]HMGC[GK]2019002顺昌县水南中心小学录播室设施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教学专用仪器 教学专用仪器 1 国内 595000 595000 福建睿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睿和 RH Smart3000R5,睿和 RH-Y4000,华为 FusionSever2288HV5
合计: 59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伍仟元整(¥59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水南小学

4.3交付条件:免费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符合招标的相关规定,具体以投标文件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所有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并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支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叁年

10、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目的任何其它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则乙方将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有关诉讼事项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合同总价(含税价):合计人民币595000元整,合同期限为叁年,其中设备费358200元;安装调测费164800元;系统平台月功能服务费54000元;乙方维护用户侧网络维护费用18000元。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本合同内容应以中标文件内容为基础,若本合同有未约定或与中标文件有不同之处时应以中标文件规定的内容为准。

甲方: 顺昌县水南中心小学 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住所: 顺昌县城南路勤学巷37号 住所: 解放路106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王怡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邹子豪
联系方法: 13960651596 联系方法: 1890599337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账号: 账号: 1406041609001029628


签订地点:顺昌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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