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99010100z2023126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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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
黑龙江省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技术中心粮食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第三方机构采购公告

预算金额:¥980000
竞采最高限制:¥980000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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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约2.2亿元,涉及636户国家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11773个现有储粮货位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一)黑龙江省数字龙粮监管服务平台。主要包括:视频云中心、粮情云中心、购销监管、储备管理、企业信息管理、移动端APP以及数字粮食综合监管调度中心、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视频会商系统、网络安全系统及机房等。通过权限分配为全省13个市级粮食局、73个县级粮食局、26个中储粮直属库、1个中储粮分公司提供监管平台的虚拟应用功能。
(二)地方政府储备粮食承储企业粮情检测系统更新换代等智能化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基础硬件改造、粮库业务管理、粮食出入库管理、智能仓储保管和远程监管数据接口。建设范围包含41个省市储备粮库,包括数量检测、粮面异动检测、多参数粮情以及区块链粮食信息存证等创新应用,利旧原有粮情检测系统,接入仓内温湿度检测和库区气象检测等环境数据。仓内数量检测系统主要通过基于雷达的数量扫描设备实现仓内粮食数量信息的准确测算;粮库智能出入库系统实现粮库从登记、扦样、质检、承重等多环节的流程化管理及闭环控制,实现自动计量。
(三)国家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视频监控、粮情监测系统修旧利废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对595户国家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的库区安防和粮情检测系统进行利旧,新增仓内监控摄像机,进行AI识别分析,实现粮面异动报警。新增仓内温湿度和库区温湿度设备,建设粮库系统实现监控和粮情数据的集成,实现和省平台的联通。
建设项目分为6个标段,1标段为省本级项目部分,2-6标段为地市项目部分(2标段为佳木斯,3标段为双鸭山、七台河、牡丹江,4标段为哈尔滨、鸡西,5标段为齐齐哈尔、黑河、大兴安岭,6标段为绥化、鹤岗、伊春、大庆),项目总体建设已全部完成。按照《粮食仓储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实施方案》,拟采购第三方机构开展竣工验收(终验)。第三方机构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验收工作计划,以项目建设各标段为单位实施验收。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市(地)县(市)粮食局、使用单位等相关方参加。项目竣工验收(终验)工作内容如下:
一、验收范围
1、项目验收范围为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包括省级统筹建设部分(资金来源为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监管费和粮食风险金部分)和企业自建部分(资金来源为承储企业自筹部分)。
2、平台系统建设
(1)中心装修;
(2)电气系统;
(3)空调系统;
(4)动力环境监控系统;
(5)防雷接地系统;
(6)电力系统;
(7)综合布线系统;
(8)平台软件建设;
(9)视频会商系统;
(10)各标段设备安装等。
二、项目竣工验收(终验)工作内容
1、建设内容一致性和适用性验收
(1)一致性验收主要检查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经批复的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采购文件(招投标文件)、《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完成建设;
(2)适用性验收是检查建设内容是否遵行《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和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审查项目变更批复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对项目计划、采用标准、需求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2、项目施工质量验收
主要检查平台系统、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的建设施工质量。
(1)硬件设备验收。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采购硬件设备名称、型号、品牌、参数、到货数量是否与合同或补充协议一致;实际测试检查是否和设备的规格、性能要求相一致;检查设备质量证明文件、设备验收单、变更单、第三方软件授权证明等是否符合项目采购文件约,对安装的电器设备全数进行验收。
(2)系统功能性能验收。对平台系统功能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查和评价;检查平台系统实际功能的完成情况,验证系统功能是否与硬件提供的技术性能相一致;检验软件及系统管理软件及实际应用能力是否与合同、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一致;检查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是否与合同、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一致,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3)网络建设情况验收。验收支撑本项目的网络架构,包括网络选型、拓扑结构、网络带宽、网络系统配置和网络管理等内容。
(4)安全防护情况验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第三方安全测评情况,验收项目系统、设备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情况,验收系统等保定级、密码应用等情况。按照政务数据安全体系的相关要求,保障数据安全。
3、文档完备性验收
主要检查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集成、验收等技术档案,合同档案,各类标准、管理文件及过程控制文件等资料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1)项目管理资料验收: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设备配置文档、竣工图纸、工程例会纪要、培训手册、培训记录、重大事项记录等,对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大纲、规划、细则、报告)等进行审查。
(2)技术文件验收:对项目施工单位交付的文档资料(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进行审查。文档资料主要包括:项目计划、设计方案、实施方案、代码编写标准、源程序代码(只提供电子文档)、测试方案、测试报告、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管理文档、系统和设备的配置参数、系统安装程序(只提供电子文档)、系统及设备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原始资料、系统和设备管理维护说明书、用户操作手册、应急方案、项目开发工作总结等。
4、建设效果评估

评估项目建设效果与预期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对项目测试、试运行、项目初验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价;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将验收工作总结和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等,报送省质技中心。验收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粮库智能化升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等;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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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粮食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第三方机构采购
服务周期:6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617400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温州路9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4-18 12:36:07
报名结束时间:2023-04-21 17:00:00
发布时间:2023-04-18 09:36:07
采购编号:HLJGCYC99010100Z20231265821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技术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单位与各参建单位不得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投标单位人员配置及专业要求:
投标单位配置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1标段不少于5人,专业要求为网络通信技术、电气设备技术、信息系统技术、网络安全技术、软件工程技,至少各1人;2-6标段每标段不少于3人,专业要求为网络通信技术、电气设备技术、信息系统技术,至少各1人。上述人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证明专业能力。
9、投标单位需针对“粮食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第三方机构工作要求”提报竣工验收实施方案、工作计划、验收分组(人员配备情况等)。
10、中标单位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验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方将依法追究中标单位责任。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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