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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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7 11:10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来源:区环保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常州市武进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519-86319331。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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