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
泥水平衡盾构机国内监造及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改发基础发(2022)3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泥水平衡盾构机国内监造及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项目线路起自沪陕高速公路叠石桥互通东2.7公里与沪陕高速公路交叉处,向南连续上跨宁启铁路、南通港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向西南方向上跨浒通河、352县道,继续向南上跨356省道后,沿叠港公路西侧布线,在海太汽渡西以隧道形式穿越长江,在白茆河口东侧上岸,向西南上跨346国道后,止于沪武高速。
海太长江隧道采用盾构隧道方案穿越长江,盾构隧道内径14.6米,外径16.0米,管片厚度0.7米,管片环宽度2米,抗渗等级P15。右线盾构段长9315m(桩号YK56+105~YK65+420),左线盾构段长9326.775m(桩号ZK56+105.577~ZK65+432.352)。
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左线盾构段、右线盾构段各采购1台泥水平衡盾构机。
(2)招标范围:
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泥水平衡盾构机国内监造及咨询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HT-ZX-DG1标段。招标范围为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两台泥水平衡盾构机国内制造的监造及咨询工作(不包含国外加工及进口部件的监造工作,但包含国外加工及进口部件的国内验收鉴证工作)。泥水平衡盾构机监造及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设计联络、国外加工及进口部件的国内验收鉴证、国内结构件生产和国内采购件采购阶段、工厂组装阶段、工厂调试阶段、工厂验收阶段、设备工地组装阶段、工地始发前验收阶段等过程的质量、工期、合同方面的监造服务;试掘进期间对设备使用掘进情况进行跟踪关注并提供咨询服务,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咨询工作。
(3)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2022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业绩条件:
投标人完成过盾构机的监造咨询项目。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
业绩条件:
至少担任过1项盾构机监造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b、已接受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盾构标段施工方、盾构机制造方委托的与本次招标项目合同内容有关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如投标人中标本项目,后期也不允许再参与、接受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盾构标段施工方、盾构机制造方委托的与本项目合同内容相关的工作。
c、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9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联系人:朱鹏、李扬
工作QQ:2189402611
电话:025-87715119
7.其他
7.1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及相关中标规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7.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7.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7.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7.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