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泸县财采〔2024〕82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521202400024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泸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泸州斌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投诉人:重庆市傲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投诉人1(采购人):泸县水务局
被投诉人2(代理机构):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泸州斌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四川优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傲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就泸县三溪口水库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完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521202400024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2月2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12月3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及当事人意见:
投诉事项1:采购需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
该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依法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不成立。
综上,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泸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