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监测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52400124•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5
公告正文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监测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NZX-20230523
江苏省
发布日期:2023-05-24 15:33
• 项目编号: XZP2023052400124
• 项目名称: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监测报告项目
• 建设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招标条件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监测报告项目(招标编号:SNZX-202305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预算金额:40万元
3、最高限价:4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4、采购需求:为协助南京师范大学建设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质保中的核心环节——质量监测,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及配合2023年本科审核评估工作,因此计划引入第三方本科教学质量评价。
按照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要求,从学生入口、培养过程、毕业生出口三方面着手,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为关键、以师资为保障,为学校打造人才培养的“真实画像”,协助学校建设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质保中的核心环节——质量监测,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本科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提供第三方数据举证、辅助于校内教学改革以及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提供客观数据依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
6、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开启
时间:2023年6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9、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公告媒体
(1)本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师范大学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联系人:
林老师
电话:
025-8589158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25-84207240-6003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招标编号:SNZX-20230523
江苏省
发布日期:2023-05-24 15:33
• 项目编号: XZP2023052400124
• 项目名称: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监测报告项目
• 建设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招标条件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监测报告项目(招标编号:SNZX-202305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为协助南京师范大学建设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质保中的核心环节——质量监测,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及配合2023年本科审核评估工作,因此计划引入第三方本科教学质量评价。 按照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要求,从学生入口、培养过程、毕业生出口三方面着手,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为关键、以师资为保障,为学校打造人才培养的“真实画像”,协助学校建设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质保中的核心环节——质量监测,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本科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提供第三方数据举证、辅助于校内教学改革以及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提供客观数据依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范围 |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监测报告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3-05-25 09:00 至 2023-05-31 17:00 |
获取方式 | 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将【(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xiaogu0518@163.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邮件正文须包含申请人名称(全称)、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会提供纸质版(纸质版文件到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或提供地址以便邮寄)与电子版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费缴纳支付宝账户如下(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jsnjsjl@163.com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6-05 09:30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06-05 09:3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 |
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预算金额:40万元
3、最高限价:4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4、采购需求:为协助南京师范大学建设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质保中的核心环节——质量监测,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及配合2023年本科审核评估工作,因此计划引入第三方本科教学质量评价。
按照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要求,从学生入口、培养过程、毕业生出口三方面着手,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为关键、以师资为保障,为学校打造人才培养的“真实画像”,协助学校建设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质保中的核心环节——质量监测,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本科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提供第三方数据举证、辅助于校内教学改革以及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提供客观数据依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
6、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开启
时间:2023年6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9、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公告媒体
(1)本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师范大学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联系人:
林老师
电话:
025-8589158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25-84207240-6003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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