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学监管为手段,突出重点设备和重点环节,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建设强盛、精美、幸福、厚德的现代化新开福做出积极贡献。
二、相关标准:
执行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一)工作模式
选定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采取常驻加按需派工的方式为开福区市场监管局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1. 派遣2名专业人员常驻局机关,接受区市场监督管理的监督与指导,负责为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协调第三方机构人员调派工作,配合特设科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2. 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如下技术服务:对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服务、对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服务、对被投诉设备进行第三方检测、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及咨询服务、撰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分析报告等。
3. 按需提供的服务由区市场监管局各所、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前申报,由特设科统一与第三方机构协调派工。
4. 各所原则上每月可以申报2次对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服务,以及被投诉电梯的监督抽检1次。其他服务按需申报,实行总量控制。
5.各类设备专项抽查检查及每季度的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式分析、技术评估报告及建议,固定次数的宣传五进活动组织提供咨询服务等具体需求根据实际确定。
(二)、工作任务
1.创新提升技术保障服务能力
选派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常驻区局配合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开展日常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区局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时,应切实保障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看得出、查得准,并能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提出合理、科学的整改建议。
2.严格落实隐患排查闭环管理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配合区局安全监察机构对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或个体下达的监察指令盯住不放。确保隐患管理“三有三落实”:即对隐患材料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档案;对安全隐患整改过程有专人负责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有书面记录,落实闭环管理,确保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3.全面开展特种设备使用排查
安排充足技术力量每年开展一次区域内非法使用特种设备大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四个到位”:即检查项目和内容到位,不得遗漏;程序到位,不得以书面通知代替实地检查,不得以抽样检查代替全面排查;责任到位,每一排查结果必须书面留存,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签字确认;整改项目落实到位,排查处理意见必须明确,需要整改的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回头看”整改落实。
4.持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公共场所活动。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强化警示教育,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大力营造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具体要求
1
特种设备施工过程监督技术抽查
200台
根据开福区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系统“施工告知”项目进行抽查
2
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监督技术检查
600台
根据局机关本级及下属17个所特种设备日常检查技术需求,选派相应技术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检查
3
特种设备专项技术检查
400台
根据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发展形势及实际需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行动全年累计不得少于6次,涉及设备台数不得少于400台,同一专项内容根据实际需求可重复开展
4
特种设备典型案例技术分析报告(含每季度一次全区整体安全形势分析及优化建议)
50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使用管理及设备本体等重点隐患风险或优秀运营措施,形成典型案例技术分析报告
5
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常驻服务
2人
派驻人员需持有特种设备检验师或检验员证,且两人不得为同一项目,紧急任务时需及时加派人员配合(2小时内到位),全年总数不超过50人次。
6
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培训及相关咨询服务
800人次
每年对局机关及各所我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培训

2.车辆配备要求:至少配备2辆车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1. 服务人员要求:服务团队至少15人(含各专业持证人数最低限度为2人,其中一人必须持检验师证。)
3.中标人提供如下技术服务:对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的监督检査提供技术服务、对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服务、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及技术咨询提供专业服务、撰写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分析评估报告等。
4. 为区各街道、社区免费提供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外包项目由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所、稽查队、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前申报,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其必要性进行审查并根据具体的服务合同统筹协调安排,其工作过程、结果由参与各方共同签字确认,并存档。
5. 资料移交:项目验收完成后,中标单位需将全部纸质报告一次性移交给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签订后365天)。
2.实施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五、服务标准: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六、验收标准:
 1、 验收要求: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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