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招标]应城市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服务站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6
金额
334.20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4.20元
招标公司应城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0712-3220233
招标代理机构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荻0712-35277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公告正文

应城市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服务站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5 17:50发布单位: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开标时间:2024-11-05项目监管地:应城市|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应城市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服务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98120240100016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981-2024-00629

3、项目名称: 应城市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服务站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334.20 (万元)

6、最高限价: 334.2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001包为应城市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服务站项目工程类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01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001包: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工程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 00:0012:00,下午 12:01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

3、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9913-966。3.2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项目参与”并下载采购文件的。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2.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供应商客户端向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联系人:王荻;联系电话:0712-3527788;联系地址: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荆大道219号(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应城市公安局

地 址: 应城市汉宜大道5号

联系方式: 0712-3220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荆大道219号

联系方式: 0712-352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荻

电 话: 0712-352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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