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3-2025年金融纠纷案件诉前调解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579.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fzb-2023-yz-04003
预算金额1579.4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佳乐199148723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5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3-2025年金融纠纷案件诉前调解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的委托,现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3-2025年金融纠纷案件诉前调解综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3-2025年金融纠纷案件诉前调解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XTFZB-2023-YZ-04003
三、项目需求:
(一)招标内容:由调解机构为招标人贷款或信用卡业务相关主体提供诉前调解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确认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协助招标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以及通过调解方式回收不良贷款等服务。
(二)标段划分:4个标段。
标段
机构名称
需求数量(家)
费用标准
服务范围
使用单位
2年预算金额(万元)
固定费率上限
(含税)
收回费率上限(含税)
1
区分行、各市分行
10
调解并取得司法确认法律文书500元/笔、申请执行立案成功500元/笔
通过调解收回金额的18%(包含司法确认服务费用、执行立案服务费用)
全区信用卡、贷款诉前调解业务
区分行、各市分行
1413.28
2
南宁市分行
4
南宁市分行信用卡、贷款诉前调解业务
南宁市分行
46.2
3
柳州市分行
3
柳州市分行信用卡、贷款诉前调解业务
柳州市分行
70
4
桂林市分行
2
桂林市分行信用卡、贷款诉前调解业务
桂林市分行
50
合计
19
/
/
/
/
1579.48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1579.48万元(含税),据实结算。
(四)合同期限: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从事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和能力,且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的报名人。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当前在招标人禁入名单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也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
(三)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选择下列任意一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委托代理人办理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材料齐全且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复印件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的电子邮箱,如未注明联系方式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及发送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收件人:唐佳乐/吕燚,电话:18977097452/19914872356。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相关材料并查验合格后,方可通知投标人缴纳报名费用,缴纳账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苏州路支行,银行账号:45001604466050701096,联行号:10561104452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寄的报名资料原件并查询报名费到账后方算报名成功,并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段1:¥3000.00元;标段2:¥3000.00元;标段3:¥3000.00元;标段4:¥3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年7月5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投标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04466050701096
联 行 号:105611044521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人应于2023年7月5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9会议室】,逾期不受理。本项目允许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文件,如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需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的电子邮箱。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收件人:唐佳乐/吕燚;电话:18977097452/19914872356。
(二)如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需要与投标人进行沟通的(包括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等),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导致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取得联系的,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以及修正的最终报价的,所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7月5日09时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9会议室】开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表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若投标人选择不参加开标会议或有效证件不齐,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本项目开标结果。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
十、联系人
(一)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广西南宁市歌海路6号
联系人:卢工       电话:0771-5836080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
项目负责人:郭耀洲/覃振祝
项目联系人:吕燚/唐佳乐  电话:19914872356/18977097452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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