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的结果公告
金额
96.9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7812022bcs00301
预算金额97.9万元
招标公司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
招标联系人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女士0354-7226600
中标公司天津嘉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9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7812022BCS00301
二、项目名称: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 1 | 项 | 报价:969000(元) | 天津嘉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市南开区密云一支路9号A323 | 91120104MA06ADBD9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 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 足球场、篮球场及排球场铺硅PU、跑道铺塑胶、拆除悬浮地板、清掏操场排水沟、硬化地面等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 张彬 | 津21214153270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永恭(采购人代表),孟恭团,张耀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算后作为最终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7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由介休市教育科技局作为采购人组织,中标(成交)后,合同由项目所在学校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署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介休市教育科技局(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校)
地 址: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校
联系方式:18903449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昊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介休市北大街125号
联系方式:0354-7226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54-7226600
附件信息:
3磋商文件(义安一中操场).doc3磋商文件(义安一中操场).doc
839.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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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M
日期:2022年7月9日代理机构:山西昊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介休市教育科技局(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校)项目编号:1407812022BCS00301竞争性磋商文件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二、磋商文件10一、总则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目录
八、询问和质疑21七、保密和披露20六、签订合同19五、磋商1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部分相关附件78第五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58第四部分合同文本(样本)39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3九、违约处罚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项目编号:1407812022BCS00301一、项目基本情况: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采购需求: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内容包括足球场、篮球场及排球场铺硅PU、跑道铺塑胶、拆除悬浮地板、清掏操场排水沟、硬化地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979050.86元预算金额:979050.86元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针对中小微企业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2.地点: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北大街125号山西昊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1.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套方式:线上免费获取
3、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2.地点: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北大街125号山西昊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1、时间:2022年7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纸质响应文件: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纸质响应文件:满足开启时间后在开标现场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满足开启时间后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开启时请各供应商自带电脑解密或在本公司自行解密)。
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3)、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交换热线400-881-7190;2)、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本项目采购由介休市教育科技局作为采购人组织,中标(成交)后,合同由项目所在学校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署3、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采购会议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均须绿码并测量体温,提供5日内核酸阴性报告,不能提供不予接待;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疫情县市的参加采购会议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4)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名称:山西昊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刘先生18903449544地址: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校名称:介休市教育科技局(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校)1.采购人信息: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电话:0354-7226600项目联系人:郭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4-7226600地址:介休市北大街125号
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本项目基本概况和要求 | 最高限价:¥ 979050.86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项目名称: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实施地点:介休市教育科技局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5、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
2 | 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 |
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保证金金额 |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2、从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收款单位:山西昊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通支行行 号:402176101618帐 号:359311010300000045146保证金凭证备注栏须标注参加的磋商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3、保证金缴纳以到帐日为准。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否决。5、未成交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6 | 响应文件份数 | 在线提交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另外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1)采购货物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需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一致。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2)投标货物中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3)投标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8 | 现场踏勘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
9 | 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 响应文件截止、开标时间:2022年7月21日15:00分 开标及投标地点: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北大街125号山西昊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
10 | 代理服务费 |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的有关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 |
11 | 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 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进行注册并自主备案成功,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中标公告时,中标人尚未完成注册并自主备案成功的流程,导致中标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中标人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单位可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
12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13 | 备注 | 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1“工程”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响应。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查询结果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目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zgcpwsw/)的行贿犯罪(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查询记录没有行贿犯罪数据的。磋商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如供应商有相关记录不得参与采购;(6)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送达采购代理机构。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六部分相关附件。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6.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补充公告的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商务部分指是指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和技术部分。供应商需在线提交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另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所有内容装订为一册,正本壹份、副本贰份。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不适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1)商务部分: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2021年度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出具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企业简况;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资信(见‘响应文件格式’)项目管理机构(见‘响应文件格式’)*无违法记录声明;*近一年内任意一月供应商缴纳的社保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近一年内任意一期供应商缴纳的纳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技术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供应商必须对所列的全部项目进行报价,不允许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根据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中包括设计、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需要计取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因素,以此来确定风险系数。(1)磋商报价的范围以代理公司提供的磋商文件、建设单位的相关技术资料及踏勘现场情况为准。8.5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规定。8.4保证金8.3纸质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胶印装订形式。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一律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制投标报价。(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本招标工程参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2018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材料价格参照近期《晋中工程建设标准价格信息》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和市场行情报价。(4)可选用的工程计价标准、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3)投标报价的方式:本工程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4报价函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11.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11.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电子签章”指编制电子版及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山西CA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经授权的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6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2)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1)所有版本响应文件应严格要求一致,一旦与加密上传响应文件不符,以加密上传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应保证纸质版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13.投标截止时间12.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供应商须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12.2纸质版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详见“山西政府网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12.1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在线提交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
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14.2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4.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2响应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人送达并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解密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以后或未按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和解密的,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3.1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15.3在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到达后或全部上传响应文件的报价人均解密完成后进行唱标,将当众宣读已解密供应商名称、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5.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唱标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五、磋商
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将首先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17.1资格性审查17.磋商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6.组建磋商小组15.4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做书面记录,并在唱标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对所提供时间、业绩、信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方案陈述;17.5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商务、技术磋商)。具体步骤为:17.4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17.3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17.2符合性审查
18.2各供应商以商务、技术磋商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后报价;18.1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项目实质性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的最后报价。18.最后报价17.6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对原商务、技术方案进行修正,并做书面响应,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
20.综合评审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磋商小组通报。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19.报价的澄清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8.4最后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18.3最后报价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21.2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磋商小组集体推荐意见。该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依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1.1本次磋商以所有经评审综合得分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优先,如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技术指标高者优先。21.确定成交供应商20.2评分细则如下: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 术 评 审: 50 分商务因素评审: 20 分报 价 评 审: 30 分 | ||
2.1 | 技术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细则 | 满分值 |
2.1 | 技术评审 | 实施方案及总体评价 | 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 20分 |
2.1 | 技术评审 | 关键部位技术方案 | 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 12分 |
2.1 | 技术评审 | 质量保障措施 | 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 4分 |
2.1 | 技术评审 | 劳动力计划安排 | 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 4分 |
2.1 | 技术评审 | 进度计划及成本控制 | 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 4分 |
2.1 | 技术评审 | 机械设备配置 | 投入设备数量、合理性等 | 3分 |
2.1 | 技术评审 | 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 | 针对性强、切实有效 | 3分 |
2.2 | 商务因素评审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其余项目班子(包括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施工员、材料员)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每配备一人计1分 | 7分 |
2.2 | 商务因素评审 | 近五年供应商业绩 | 每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计3分,最高计9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同时具备为准); | 9分 |
2.2 | 商务因素评审 | 近五年项目负责人业绩 | 每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计3分,最高计3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同时具备为准); | 3分 |
2.2 | 商务因素评审 | 近五年技术负责人业绩 | 每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计1分,最高计1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同时具备为准); | 1分 |
2.3 | 报价评审 | 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合理有效报价的最低值;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注: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注: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自有工程的,其投标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由小型、微型企业承担工作份额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含)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投标报价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4重新采购21.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2.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磋商保密
25.成交服务费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在政采云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
26.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6.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6.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校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校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签订合同25.1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算后作为最终中标服务费,包含在报价人报价中。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成交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7.保密七、保密和披露
29.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八、询问和质疑
(2)质疑未以线上上传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5质疑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九、违约处罚29.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9.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9.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4.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3.项目内容:足球场、篮球场及排球场铺硅PU、跑道铺塑胶、拆除悬浮地板、清掏操场排水沟、硬化地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2.项目编号:1407812022BCS003011.项目名称: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一、项目内容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3.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工程内容完成后,需采购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视为完成。2.在组织施工中应按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组织施工。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其报价及工程内容进行考核认定,如有与响应文件所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并取消该供应商成交资格。二、工程说明5.质量等级:合格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式四、工程量清单(另附)2.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1.付款方式:合同约定。三、其他要求5.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总说明投标总价_________________工程
招 标 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工 程 名 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投标总价(小写):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大写):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投 标 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单位盖章) | |
法 定 代 表 人或 其 授 权 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签字或盖章) | |
编 制 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时 间: | 年 月 日 |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 中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合计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合计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2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
3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 ||
4 | 其他项目费 | ||
4.1 | 暂列金额 | ||
4.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4.3 | 计日工 | ||
4.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税金(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费) | ||
投标报价合计 = 1+2+3+4+5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本页小计 | ||||||||
合计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定额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定额单位 | 定额单位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和利润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和利润 | |||||
人工单价 | 小计 | |||||||||||||||
元/工日 | 未计价材料费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材料明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暂估单价(元) | 暂估合价(元) | |||||||||
材料明细 | ||||||||||||||||
材料明细 | ||||||||||||||||
材料明细 | 其它材料费 | -- | -- | |||||||||||||
材料明细 | 材料费小计 | -- | -- |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计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 |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合计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差额±(元) | 备注 |
合 计 | —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计日工表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单价(元) | 暂定 | 实际 |
一 | 人工 | ||||||
1 | |||||||
2 | |||||||
3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1 | |||||||
2 | |||||||
3 | |||||||
材料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1 | |||||||
2 | |||||||
3 | |||||||
施工机械小计 | |||||||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总 计 |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费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合计 |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合计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第四部分合同文本(样本)
1.1.1合同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工程和设备1.1.2.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2.5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3款、第6.4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6.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6.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日期1.1.3.3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2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2.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4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其他1.1.5.6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0.4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5.5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1.3法律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2语言文字
(6)技术标准和要求;(5)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中标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5合同协议书(9)其他合同文件。(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图纸;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联络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1.6.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6.2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1遵守法律2.发包人义务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3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8其他义务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6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3.2总监理工程师3.1.2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1.1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监理人
3.4监理人的指示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3.3监理人员
3.5商定或确定3.4.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4.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3.4.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3.4.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9条处理。3.4.1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4.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按照合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4.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承包人3.5.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17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17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3.5.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4.2.1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2履约担保4.1.6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1.5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4.1.4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3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4.5不利物质条件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4.4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4.3承包人项目经理4.2.2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工期5.2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5.1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5.施工控制网4.5.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9条约定执行。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4.5.1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6.1款的约定执行。6.3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6.2工程实施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6.1进度计划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5)提供图纸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7.工程质量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6.5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6.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理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3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7.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7.1工程质量要求
8.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8.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8.试验和检验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4清除不合格工程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9.变更8.2.2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8.2.1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8.2现场材料试验8.1.3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8.1.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9.3变更的估价原则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14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9.2变更程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9.2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9.1变更权
9.5计日工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9.4暂列金额(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9.5.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9.5.1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10.2预付款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进度计划,按月分解签约合同价,形成支付分解报告,送监理人批准后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按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分期计量和支付;支付分解表应随进度计划的修订而调整;除按照第9条约定的变更外,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10.1计量10.计量与支付9.5.3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0.3款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3)根据第16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2)根据第9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承包人应在第10.1款约定的支付分解表确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10.3工程进度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以及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10.4质量保证金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5)根据第10.4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4)根据第10.2款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10.6付款延误10.5.3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0.5.2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7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书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28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书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10.5.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10.5竣工结算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11.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1.1.2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11.1.1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11.1竣工验收的含义11.竣工验收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11.4试运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11.3竣工和验收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2.2保修责任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12.1缺陷责任12.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5竣工清场
13.1.3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类保险。13.1.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13.1.1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13.1保险范围13.保险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4.1.1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4.1不可抗力的确认14.不可抗力13.2.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13.2.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13.2未办理保险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4.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4.2不可抗力的通知14.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
15.1承包人违约15.违约(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16.索赔15.2.2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同时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5.2.1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付款,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承包人可发出通知,告知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进度。15.2发包人违约15.1.2如果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21天内,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纠正违约,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5.1.1如果承包人拒绝或未能遵守监理人的指示,或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监理人可发出通知,告知承包人违约。
16.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3)承包人未在前述14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6.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16.4发包人索赔的提出承包人按第10.5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16.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17.争议的解决(2)监理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承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监理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监理人。16.5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监理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l)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17.2友好解决(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7.1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谈判时约定)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3.3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17.3.2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17.3.1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争议评审的程序和规则,并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17.3争议评审
(1)中标通知书;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附件一:合同协议书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7)其他合同文件。(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承包人项目经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日历天。5.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4.合同形式:。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0.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7.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五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年月日年月日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中文简体字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的内容及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正/副)本(一)封面格式二、响应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件文应
3、……………………………………………………………………………………2、……………………………………………………………………………………1、报价函……………………………………………………………………………商务文件目录(二)目录格式
1、报价一览表………………………………………………………………………技术文件…………………………………………………………………………………………………………………………………………………………………………5、……………………………………………………………………………………4、……………………………………………………………………………………
………………………………………………………………………………………………………………………………………………………………………………………………………………………………………………………………………………………………………………………………………………………………3、……………………………………………………………………………………2、……………………………………………………………………………………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报价函(三)报价函格式……………………………………………………………………………………………………………………………………………………………………………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响应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响应详见报价表。3、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表等全部资料。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开标后日历天,并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责任自负。
(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盖章)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六)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注:供应商代表必须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七)项目管理机构格式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特此声明!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 程 情 况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2、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备注:1、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2、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备注:1、本表后附项目副经理、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上岗证件复印;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 ||||||||||||||
执业资格等级 | 专业 | ||||||||||||||
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 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
(1)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八)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资信格式2、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备注:1、本表后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工程师及以上)复印件;(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 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 质量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3)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如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资料重复,可只填写此表,但要在备注栏中说明。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5)上年度获得优秀企业、优秀项目负责人等情况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4)供应商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2、如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资料重复,可只填写此表,但要在备注栏中说明。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序号 | 获奖单位或获奖项目名称 | 奖项说明 |
序号报价内容金额(元)备注1报价2施工总工期()天3质量目标4项目经理5技术负责人序号报价内容金额(元)备注1报价2施工总工期()天3质量目标4项目经理5技术负责人报价一览表(九)报价一览表备注:本表后附所有获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一)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十)施工组织设计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
(7)具有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6)工期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5)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切实可行;(3)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2)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临时用地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二)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8)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一: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十一)、其他资料临时用地表附表五: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附件一:第六部分相关附件(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此项内容无格式)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的话)附件二: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开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单位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1、节能产品明细表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等(如涉及的话)附件三: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5、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填写,如没有请填无。4、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
法定代表人:甲方:联合投标各方:《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本次招标不适用)附件四:年月日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山西昊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
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附件五:20年月日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序号名称数量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序号名称数量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
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表名称内容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银行汇票()支票()信息表后附凭据复印件汇款单位名称(和交款单位一致)开户行名称账号行号汇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汇款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1.后附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注:此表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将此表一并单独递交)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表名称内容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银行汇票()支票()信息表后附凭据复印件汇款单位名称(和交款单位一致)开户行名称账号行号汇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汇款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1.后附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注:此表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将此表一并单独递交)附件七:竞争性磋商第二次报价表附件六:
项目名称 | 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
包号 | / |
项目编号 | 1407812022BCS00301 |
供应商名称 | |
日期 | 年 月 日 |
最终报价 | 大写: 小写: |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 |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介体市教育科技局(介体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校)
工单位名称)的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续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
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舍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介休市义安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
,从业人
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天津嘉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员150人,营业收入为1673.8881万元,资产总额为336.50424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企业名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2.(标的名称)
万元,属于(中型企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称),从业人员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政
企业名称(盖章):天
果公司
三
日期:2022年
注:1.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明雷,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成交
结果同时公开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来网助金开员人中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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