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应城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应城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五标段)(HBYC-202310GT-003001005)招标公告
金额
2084.6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84.65万元
招标公司应城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712-32229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璟晟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艳霞0712-32631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应城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应城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五标段)(HBYC-202310GT-003001005)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1 16: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应城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应城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五标段)(HBYC-202310GT-003001005)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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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C-202310GT-00300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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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应发改审批【2023】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应城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应城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璟晟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应城市天鹅镇北咀村、阁老村、鸭湖村和石陈村4个村(以上社区/村均为未合并前村名)。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7.5万亩。(1)田块整治工程:田块整治面积6973.67亩;(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改良面积6973.67 亩;(3)灌溉和排水工程:整治堰塘 159 口、砼护坡共计1828米、重建放水口70座和溢洪口42座,清淤渠道总长 118544米,预制T1.0渠 47660米、预制T1.7渠 17440米、预制T3.0渠 16330米、预制T5.0渠 5600米、植生块渠道 8070米,建设渠系建筑物共5123座,埋设PE100 级管道5780米;(4)田问道路工程:修建机耕路 57910米、生产路79800米;(5)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种植紫薇、桂花、香樟和大叶女贞共15647株;(6)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输配电线路总长5.1公里;(7)耕地质量建设:调整施肥结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工作;(8)其他工程:农田科技工程26处,绿色农田建设 26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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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应城市天鹅镇北咀村、阁老村、鸭湖村和石陈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8个标段:第一标段:应城市陈河镇机房村和城北红堂村(新建建设高标准农田0.73万亩;监理服务费:25.55万元);第二标段:应城市城北街道办事处高桥村、盛滩村、孙堰村和吴楼村(新建建设高标准农田0.67万亩;监理服务费:23.44万元);第三标段:应城市杨河镇磨盘村、星火村、柏树村和罗杨村(新建建设高标准农田0.83万亩;监理服务费:28.78万元);第四标段:应城市杨河镇巡检社区、黄畈村和周岗村(新建建设高标准农田0.67万亩;监理服务费:23.72万元);第五标段:应城市天鹅镇北咀村、阁老村、鸭湖村和石陈村(新建建设高标准农田0.80万亩;监理服务费:27.09万元);第六标段:应城市天鹅镇挂口村、新沟村、田万村和红屋村(新建建设高标准农田0.80万亩;监理服务费:28.90万元);第七标段:应城市义和镇柴咀村(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6万亩;监理服务费:31.19万元);第八标段:应城市义和镇季伟村、新村村、王台村和铁塔村(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4万亩;监理服务费:27.29万元)。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545日历天,其中计划监理服务期: 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后至监理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共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084.6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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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最高投标限价为27.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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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无亏损(以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土地整治、农田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合同为证明材料)。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国家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公司注册 。(5)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出具官方网站(官方网站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往前推算)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多投无效。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均不得为在职挂靠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含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以最近一个季度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为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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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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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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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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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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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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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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