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114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胜0599-2826893
招标代理机构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诗琪0599-602821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7220701100114003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马莲河上游水系(唐兴大道)治理及配套工程和学府路排水工程设计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同意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浦发改[2023]基字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马莲河上游水系(唐兴大道)治理及配套工程和学府路排水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浦城县城区

2.3.工程建设规模:①浦城县马莲河上游水系(唐兴大道)治理及配套工程。该项目主要为唐兴大道路面整治及排水箱涵设计,工程范围南起梦笔大道,北至南浦工业园宏远钢构,全长2025m,马莲河上游需改造现状水系宽度6m,深3.5—4m,水系直角转弯多现状断面及路线不能满足城区排水防涝要求,亟须进行改造。在水系改造同时对项目范围内道路、地下管线和绿化等市政配套进行改造。水系改造包含新建箱涵,新建箱涵尺寸约为2-3.5×4m,长度905m。工程总投资约7900万元(建安费用约6715万元)。②浦城县学府路排水工程,学府路为新建道路项目,呈西北—东南走向,设计范围西起唐兴大道,东至规划梦笔西路,沿线与现状振浦北路平交,起点唐兴大道东侧跨越现状10m宽水渠。在收集南侧地块雨水,解决学府路及周边区域排水的同时,建设相关配套工程设施。排水工程包含收集学府路周边地块雨污水,通过新建学府路地下管线进行转输,雨水排放至船渡河。市政配套工程包含道路工程、交通、给水、照明、电力、通信、燃气、绿化等。工程总投资约2700万元(建安费用约2295万元)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0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01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

2.5.2.内容:2.5.2.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工程、景观设计等专业工程设计(不含外电设计);

2.5.2.2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满足本工程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管线工程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待定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待定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适用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92024-12-0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0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00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0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④电子投标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电子担保保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7.1条及35.1(1)第6、7、8点】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4-12-20 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901000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66.4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639号大众大厦二楼邮编:353400

电话:0599-2826893传真:/

联系人:李胜

招标代理机构: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639号大众大厦三楼浦宏招标,邮编:353400

电话:0599-6028215,传真:/

联系人:钟诗琪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城支行

帐户名称: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号:3505 0167 7407 0000 0583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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