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城市农业农村局凤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修复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2.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jy20230607-001
预算金额22.6万元
招标公司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苑庆刚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贺女士158425054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凤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修复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20230607-001
项目名称:凤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修复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84725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84725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
标段名称:2019年凤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修复(赛马镇+沙里寨镇+刘家河镇)
预算金额:人民币226,039.21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26,039.21元
采购需求:本次水修集中整治工程主要建筑物为浆砌石坝、砌石渠道等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完工。
第二标段
标段名称:2020年凤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修复(草河街道平安村防护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62,433.35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2,433.35元
采购需求:本次水修集中整治工程主要建筑物为浆砌石坝、砌石渠道等建设。
本项目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水利水电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通过现场领取的方式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并获取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凤城市城东路374号
联系方式:苑庆刚13704153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贺女士 15842505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女士
电 话: 15842505466
凤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修复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20230607-001
项目名称:凤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修复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84725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84725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
标段名称:2019年凤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修复(赛马镇+沙里寨镇+刘家河镇)
预算金额:人民币226,039.21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26,039.21元
采购需求:本次水修集中整治工程主要建筑物为浆砌石坝、砌石渠道等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完工。
第二标段
标段名称:2020年凤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修复(草河街道平安村防护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62,433.35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2,433.35元
采购需求:本次水修集中整治工程主要建筑物为浆砌石坝、砌石渠道等建设。
本项目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水利水电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通过现场领取的方式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并获取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凤城市城东路374号
联系方式:苑庆刚13704153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贺女士 15842505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女士
电 话: 1584250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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