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皋市长江镇头案社区通居道路工程
金额
37.9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97万元
招标联系人魏国圣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6
公告正文
如皋市长江镇头案社区通居道路工程 如皋市长江镇头案社区通居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头案社区通居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长江镇头案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如皋市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长江镇头案社区通居道路工程;主要是16组-18组后岱路面加层约4400平米;其他零星道路维修共750平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1.3合同估算价:约37.97万元序号招标内容地点总长度(m)路面宽度(m)厚度(cm)平方(m)最高限价1如皋市长江镇头案社区通居道路工程16组-18组后岱路面加层1420310446070元/m2(含会车道等、路肩土方、清杂)2道路零星维修/3.51575090元/m2(原有破损路面含凿除、清杂、浇筑)(1)原材料要求:水泥强度等级42.5,抗折强度≥4.0MPa;黄砂:中粗砂;石子:中二四六子,最大粒径≤31.5cm,配连续积配130瓜子片(按配比要求)。(2)施工现场机械要求:10cm和15cm的模板若干,震动梁一台,插入式震捣棒2-3根,磨光机、切缝机、大型挖机、小型挖机等。(3)施工要求:砼路面:路面砼标号C30级,商品混凝土,抗折强度≥4.0Mpa;按照农村通达工程相关要求施工,路面平整,不跑沙,4米一条伸缩缝。水泥砼路面必须平整,不允许调拱;路基要求:路面不足和面硬质料不足的应补充硬质料(碎砖及石料)及土源,施工前路面整理要求整平密实,整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工程施工结束后中标方须将垃圾清离现场。(4)沿线原有设施如被施工方破坏的,需由施工方负责修复;(5)施工结果需满足业主、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等所有要求,验收合格。道路试验检测费及竣工检测等费用(试验检测及竣工检测须由甲方现场确认、监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分摊于综合单价中,检测单位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发包人抽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抽检的有资质检测单位由发包人选择。工程量实量实算。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2.1.5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如皋市长江镇头案社区通居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等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3.10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6日10:00时;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00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市长江镇头案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如皋市联系人:魏国圣电话:15951386842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南路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6联系人:赵女士电话:13912214452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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