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金额
680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0万元
招标公司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夏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建华181006362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5
公告正文
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市李堡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553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计容面积约580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22000平方米;拟建住宅、商业与配套用房等,总投资约30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的设计以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可研(含估算)、方案设计(含深化)及报批、初步(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及各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桩基,如有)、电气(含强弱电)、给水排水、供电(含前期临时用电及正式用电)、供水(含前期临时用水及正式用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人防、消防、电梯、智能化(含安防、三网合一、信号覆盖等)、幕墙及门窗、钢结构、室内精装修(包含但不限于售楼处、样板房精装修设计及软装设计、公共区域内(含物业用房)装修设计及软装设计、室内相关二次深化设计)、基坑支护、景观、亮化、室外管网、装配式、绿色建筑(二星)、海绵城市(如需)、地面管综等工作、所有必须的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和设备设施设计(含提供设备材料的清单、选型及参数)等以及必要的招标配合、技术指导和跟踪配合服务、相关报建、报监、报审、验收配合、其他相关阶段服务、配合等工作。
后续的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规划报批、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智能化专项审查、面积测算配合、招标配合、预算编制配合、施工现场配合,设计人员(根据项目现场施工进度需求由甲方指定相关专业设计负责人)驻场服务(接到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开始提供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及设计规范文件变更带来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参与样品现场选样、提供危大工程清单并参与危大工程论证、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含供电、燃气、自来水、通信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线设计(管综汇总),景观、建筑设计必须与供电、燃气、自来水、通信等相关单位充分对接,完成室内、室外、地下室等综合管线设计及报批通过;燃气、给排水等其他管线的设计成果需与产权单位无缝对接,并符合使用要求;亮化、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如需)、装配式、充电桩设计须满足土地出让要点及地方政府最新相关政策的设计及验收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
与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评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且必须提供的评价报告)、方案调整报批、图纸审查、招标人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必要的设计配套资料及服务工作,以及组织各阶段评审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等。
2.4合同估算价:680万元。
2.5质量标准:各专业设计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江苏省、南通市及海安市建筑标准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图设计须满足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2.6设计服务期限: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工程设计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5日历天内提交商业部分全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管理部门的评审和职能部门的图审;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日历天内提交住宅区域及其他配套部分全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管理部门的评审和职能部门的图审;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每一阶段的工作成果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备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则须提供符合(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或住宅(含商业,但商业计容面积≦30%)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建筑、装修)。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以设计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为住宅(含商业,但商业计容面积≦30%)设计业绩,则还需提供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或批复总图。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所体现的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不一致的,项目负责人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总建筑面积则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三者所示总建筑面积最小者为准,设计内容则以设计委托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均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的,则还须另出具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材料。
(2)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3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
注: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则需追缴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到2024年5月15日 09 时 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审标准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2详细评审标准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本工程按通发改法规【2023】256号文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缪卫国,相关负责人:傅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68号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夏伟 联系人:肖建华 黄芙蓉
电 话:18112280212 电 话:18100636217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4008503300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5240580971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热线、0513-81868395 邮箱:hafgw9912@126.com
2024年4月19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市李堡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553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计容面积约580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22000平方米;拟建住宅、商业与配套用房等,总投资约30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海安市李堡中大街地块建设工程的设计以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可研(含估算)、方案设计(含深化)及报批、初步(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及各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桩基,如有)、电气(含强弱电)、给水排水、供电(含前期临时用电及正式用电)、供水(含前期临时用水及正式用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人防、消防、电梯、智能化(含安防、三网合一、信号覆盖等)、幕墙及门窗、钢结构、室内精装修(包含但不限于售楼处、样板房精装修设计及软装设计、公共区域内(含物业用房)装修设计及软装设计、室内相关二次深化设计)、基坑支护、景观、亮化、室外管网、装配式、绿色建筑(二星)、海绵城市(如需)、地面管综等工作、所有必须的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和设备设施设计(含提供设备材料的清单、选型及参数)等以及必要的招标配合、技术指导和跟踪配合服务、相关报建、报监、报审、验收配合、其他相关阶段服务、配合等工作。
后续的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规划报批、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智能化专项审查、面积测算配合、招标配合、预算编制配合、施工现场配合,设计人员(根据项目现场施工进度需求由甲方指定相关专业设计负责人)驻场服务(接到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开始提供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及设计规范文件变更带来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参与样品现场选样、提供危大工程清单并参与危大工程论证、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含供电、燃气、自来水、通信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线设计(管综汇总),景观、建筑设计必须与供电、燃气、自来水、通信等相关单位充分对接,完成室内、室外、地下室等综合管线设计及报批通过;燃气、给排水等其他管线的设计成果需与产权单位无缝对接,并符合使用要求;亮化、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如需)、装配式、充电桩设计须满足土地出让要点及地方政府最新相关政策的设计及验收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
与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评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且必须提供的评价报告)、方案调整报批、图纸审查、招标人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必要的设计配套资料及服务工作,以及组织各阶段评审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等。
2.4合同估算价:680万元。
2.5质量标准:各专业设计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江苏省、南通市及海安市建筑标准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图设计须满足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2.6设计服务期限: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工程设计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5日历天内提交商业部分全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管理部门的评审和职能部门的图审;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日历天内提交住宅区域及其他配套部分全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管理部门的评审和职能部门的图审;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每一阶段的工作成果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备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则须提供符合(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或住宅(含商业,但商业计容面积≦30%)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建筑、装修)。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以设计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为住宅(含商业,但商业计容面积≦30%)设计业绩,则还需提供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或批复总图。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所体现的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不一致的,项目负责人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总建筑面积则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三者所示总建筑面积最小者为准,设计内容则以设计委托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均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的,则还须另出具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材料。
(2)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3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
注: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则需追缴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到2024年5月15日 09 时 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审标准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2详细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经济标(投标报价):10分 技术标:70分 综合标(企业资信):20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满分10分) | 投标报价 (满分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数≥10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A;若7≤有效投标文件家数<10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A。】 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调整;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0.1分,每负偏离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 | 技术标(满分70分,暗标) | 1.总体设计理念 (7-10分) | 对该地块的设计理念、对地块周边开发的城市背景的认识进行综合评分,构思严谨,创意新颖,具有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外立面新颖、简洁、大方、美观、经济。综合考虑开放性、私密性等方面的内容,将人文关怀贯穿教育、服务和环境的全方位、全过程,满足需求。创新样貌与文化传统相融合、活动空间与建筑排布相协调,合理利用土地。功能布局合理,建筑风格相协调,建筑与周边及符合区域规划并与城市设计协调。建筑对低碳、环保、节能建筑有表述。未提供者不得分。 |
2.总平面布局(10.5-15分) | 布局科学: 小区布局规划是否便于管理;外形是否新颖大方和建筑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交通要求;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是否满足建筑日照要求,同时需提供日照间距的测算分析等;场地竖向布置是否合理;总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等因素评分。在建筑布局方面要做到最大程度的资源共享,应有加强与周边设施的关联和协同;加强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相融合。未提供者不得分。 | ||
3.建筑造型及功能配置 (7-10分) | 所设计的建筑造型、色彩及与城市协调融合,提供鸟瞰及建筑单体透视图;所有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外立面简洁、大方、美观、经济。结构可靠,结构技术与建筑艺术完美结合,充分体现建筑美学特色。各项功能完善且各功能之间要相辅相成、相互协调。未提供者不得分。 | ||
4.设计进度保证措施、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7-10分) | 进度保证措施、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明确、执行性强、详细、具体、符合招标单位的项目管理模式。未提供者不得分。 | ||
5.成本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 (14-20分) | 指标准确,成本控制措施合理,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应用成熟并且价格适当的先进技术,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本地区;节约用地,保证项目品质的同时减少高成本建筑材料用量,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未提供者不得分。 | ||
6.后期服务的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 (3.5-5分) | 投标人需提供后期服务的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各阶段服务承诺具体到位,有明确的后续服务保障措施。未提供者不得分。 | ||
注:1、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专有标记等,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技术标采用A3纸幅,总篇幅(含封底、封面)不超过80页。保存为PDF格式。 3、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
3 | 综合标(20分) | 1.项目组人员配备(满分14分) |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5分; ③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5分; ④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并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 ⑤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证书并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 ⑥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 ⑦景观园林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园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证书原件扫描件,无扫描件不得分。同一人员有多个注册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2.企业获奖(满分3分) | 2019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住宅类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过由国家级主管部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最多得3分;获得过省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0.75分,最多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①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时间为准,须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 ②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 | ||
3.企业业绩(满分3分) | 自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或住宅(含商业,但商业计容面积≦30%)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建筑、装修),每提供1项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以设计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为住宅(含商业,但商业计容面积≦30%)设计业绩,则还需提供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或批复总图。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所体现的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不一致的,总建筑面积则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三者所示总建筑面积最小者为准,设计内容则以设计委托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均不能体现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的,则还须另出具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材料。 ②如投标人业绩与用于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为同一项目时,则该业绩不予得分。 |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本工程按通发改法规【2023】256号文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缪卫国,相关负责人:傅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68号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夏伟 联系人:肖建华 黄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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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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