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专业性模拟练习器材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拟对专业性模拟练习器材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现将采购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专业性模拟练习器材采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THJ-W3016
三、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9月18日(北京时间)
四、项目概况: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拟采购狙击手辅助练习系统2套,某型超近程无人机系统模拟练习器1套、某型超近程无人机系统模拟练习器1套,预算总金额共计98万元(含税)。
具体技术参数:
序号 |
品种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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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狙击手辅助练习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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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2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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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某型超近程无人机系统模拟练习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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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2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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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某型超近程无人机系统模拟练习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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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模拟特定型号超近程无人机操控界面,模拟操控面板、按键、遥杆等操作手感与实装遥控装置一致。 2.能模拟显示无人机载荷视场,能实景显示背景、地形、地物等,具有视距仿真功能 3.能模拟不同天候、地形地貌飞行条件,可对时间、风速、风向等练习环境进行调节设置 4.能完成特殊目标特殊信息处理,操作按照时序进行记录、保存,具备成绩分析评定功能 5.能下载卫星地图进行任务规划 能进行架设撤收,无人机零部件、地面线缆网与实装一致。 |
套 |
1 |
29万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要求:/。
六、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项目参数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需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2209062942@qq.com。提出的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提供有关材料。
提交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质疑。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号1-7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6MB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受。
提出建议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
6.参数建议表电子版;
7.提出的意见建议。
注:1.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2.本次公开的采购参数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部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人:刘先生(经办)、刘助理(承办)
电 话:15331287052、15326136088
电子邮件:22090629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