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房建公司淄川合村并居项目加气块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007-23002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涵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淄川合村并居项目加气块采购询价函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5007-230028
招 标 人:中国水电十五局淄川合村并居项目
各潜在投标人:
因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淄川合村并居项目施工需要,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需求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
单位
交货状况及条件
交货期
1
蒸压轻质砂加气混凝土(AAC)砌块
600*100*240
600*300*240

700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淄川合村并居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中国水电十五局淄川合村并居项目部
卖方应保证运输过程中石灰应保持干燥
甲方提出需求计划两日内
2
加气混凝土砌块
585*120*240
585*200*240
585*300*240

540
合计
1240

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为参考数量,实际需求量与采购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询价文件响应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2、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淄川合村并居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3、质量要求:
(1)在交货前,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原件)、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此证书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乙方检验的清单和细节应与检验证书一并提供给甲方。
(2)出现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一旦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卖方首先须退还全部货款,其次卖方还须根据买方的损失情况做出适当赔偿。买方保管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买方负责。
(3)采购货物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做出答复,并按照上述原则,双方协商做出处理。
(4)卖方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4、计量方式:所有货物均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实收,具体以甲方指定人员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5、供货形式:由买方在合同和供货计划中注明。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厂家的需提供生产资质,投标人代理商的需提供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及销售资质。
7、质量保证期:长期。
三、报价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税率
到站单价(元)
到站合价(元)
1
蒸压轻质砂加气混凝土(AAC)砌块
600*100*240
600*300*240

700
13%
 
 
2
加气混凝土砌块
585*120*240
585*200*240
585*300*240

540
13%
 
 
总计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函要求以外的内容,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函所要求的内容。
2、投标报价为每件物资含税综合单价(含13%增值税),包含材料单价、运杂费、装卸费、服务费等货物的一切费用。
(1)材料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加工费、试验费、储存、装卸费、环境保护费用、文明施工增加费、施工噪声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装车及卸车费等),并按询价函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服务费指货物管理费、进城手续协调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税金指增值税等所有相关税项费用)、还包括卖方的合理利润及向社会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各种协调费用等。
3、采购结算时按照项目需求的发票类型开具合法的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4、本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卖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四、报价有效期:90天。
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1、供应期: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的为一个结算周期,买卖双方于20日对本次结算周期的货物进行对账结算工作。
2、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货标准交货后,凭以下凭据在每月的20日向甲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已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过程中结算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的随车小票为依据,每月18-24日进行结算,结算时乙方应出具一份对账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办理每月结算。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乙方按期结算并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财务挂账后,次月25日前支付结算货款金额的70%,剩余30%(滚动支付或累计挂账),以此类推。待最后一批货物进场后办理清算,清算后(60日内)支付剩余货款。
4、卖方应当理解买方可能出现的临时性资金短缺,并不得以此作为拒绝供货或延迟供货的理由。
七、报价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的编写必须按照上述商务、技术具体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必须详细明确(可不限于上述范围),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ec.powerchina.cn)。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07月16日下午17:00
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07月17日上午10:00
联 系 人:李涵
电    话:17709213250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
  (电子签章)
2023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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