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郴州技师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招标公告
金额
102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技师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郴发改批【202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郴州技师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学院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郴州技师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服务、初步设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郴州技师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郴州市苏仙区郴江路郴州技师学院内。
2.3项目概况:新建产教融合实训楼一栋,总建筑面积为14900平方米,内含26个职业(工 种)在内的 43 个实训室和创客空间,新增实训工位 730 个;升级改造一体 化学习工作站 1880 平方米,新增实训工位 500 个;购置前厅接待服务、旅 游接待服务、凉菜制作、中、西式面点房、养老护理、家政服务、高级美容 护理、物联网、珠宝鉴定、首饰加工等实训设备。项目估算总投资10200万元,工程建设费5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773.21 万元,设备购置费 4104.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 395.02 万元,预备费 927.27 万元(详见相关批复文件)。全过程咨询费预算金额为196万元。
2.4服务期限:720日(具体根据项目进展时间确定)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室内装修装饰、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照明、园林景观、亮化及辅助配套工程及设施、配套管网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的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合格的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签定合同后10天内完成。(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后续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提供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宣布取消投标资格记录的。(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10月20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投标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770万元的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至少同时涵盖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的任意2项)。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由独立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下列一项或多项有效期内的执业资格证: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不得由拟任的勘察、设计、造价、招标代理、监理负责人兼任,且联合体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外,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必须一致。(2)拟任造价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单位)必须一致。(3)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无在建和在监项目,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必须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 “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在监证明复印件。(4)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5)拟任招标负责人(由承担招标任务的单位委派):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2.7其他要求:①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相关。②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拟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 约束力。
3.3.4 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 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起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1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czggzy.czs.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5-2161229。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 “ 不 见 面 大 厅 (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9.6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18140.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技师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百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郴江路地 址:郴州市桔园路冯家综合4楼
邮 编:423000邮 编:423000
联 系 人:黄处长项目负责人:吴锐
电 话:13100358857电 话:0735-2173361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技师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郴发改批【202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郴州技师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学院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郴州技师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服务、初步设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郴州技师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郴州市苏仙区郴江路郴州技师学院内。
2.3项目概况:新建产教融合实训楼一栋,总建筑面积为14900平方米,内含26个职业(工 种)在内的 43 个实训室和创客空间,新增实训工位 730 个;升级改造一体 化学习工作站 1880 平方米,新增实训工位 500 个;购置前厅接待服务、旅 游接待服务、凉菜制作、中、西式面点房、养老护理、家政服务、高级美容 护理、物联网、珠宝鉴定、首饰加工等实训设备。项目估算总投资10200万元,工程建设费5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773.21 万元,设备购置费 4104.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 395.02 万元,预备费 927.27 万元(详见相关批复文件)。全过程咨询费预算金额为196万元。
2.4服务期限:720日(具体根据项目进展时间确定)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室内装修装饰、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照明、园林景观、亮化及辅助配套工程及设施、配套管网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的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合格的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签定合同后10天内完成。(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后续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提供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宣布取消投标资格记录的。(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10月20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投标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770万元的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至少同时涵盖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的任意2项)。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由独立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下列一项或多项有效期内的执业资格证: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不得由拟任的勘察、设计、造价、招标代理、监理负责人兼任,且联合体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外,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必须一致。(2)拟任造价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单位)必须一致。(3)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无在建和在监项目,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必须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 “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在监证明复印件。(4)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5)拟任招标负责人(由承担招标任务的单位委派):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2.7其他要求:①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相关。②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拟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 约束力。
3.3.4 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 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起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1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czggzy.czs.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5-2161229。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 “ 不 见 面 大 厅 (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9.6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18140.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技师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百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郴江路地 址:郴州市桔园路冯家综合4楼
邮 编:423000邮 编:423000
联 系 人:黄处长项目负责人:吴锐
电 话:13100358857电 话:0735-2173361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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