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宁市海昌街道碧海社区东郊区块围墙提升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先生0573-878598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宁市海昌街道碧海社区东郊区块围墙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海昌街道碧海社区东郊区块围墙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海昌街道东郊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海昌街道碧海社区东郊小区;
2.2建设规模:约1450米长原有围墙上部栏杆及部分主体拆除、墙体两侧铲平抹灰,增设砼通梁,重新抹灰、涂料,新增热镀锌方钢管护栏等,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90万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修订)》(嘉建(嘉建(2018)10号)文件规定,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C三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月 29 日至2023
年7月 12 日 09 时00分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111.1.30.163:8085/TPBidder/)”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海昌街道东郊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昌街道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801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573-87093866                           电 话:0573-87859836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
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原
件复印件)
6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书复印件。
7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8
企业信用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
3、上述复印件、网页打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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