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钟山县“古镇英家”红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产业融合示范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百墨画廊至英家旅游路)更正公告及招标控制价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钟山县“古镇英家”红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产业融合示范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百墨画廊至英家旅游路)(项目招标编号:ZSSYZB2022工字1号)作出以下更改以及公布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
1、本项目原招标工程量清单有误,现已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下载;
2、招标文件P95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76.1款原为“项目资金使用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有关规定。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动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凭工程支出有效票据(税票)向发包人申请60%的项目启动资金;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凭工程支出有效票据(税票)向发包人申请8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项目监理部门审定,承包人凭工程支出有效票据(税票)向发包人申请90%的工程进度款;经审定工程结算价后,发包人按审定结算价3%预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余款一次性结算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满一年后,经发包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复验未发现质量问题后,由承包人提出拨款申请,发包人按规定将无息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数拨付给承包人。经复验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的,发包人将按项目建设合同书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置。(注:工程款项支付时,需按钟山县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相关税费。)”,现更正为“项目资金使用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有关规定。承包人在工程完工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工程支出有效票据(税票)向发包人申请80%的工程进度款;经审计部门审核结束后,承包人凭工程支出有效票据(税票)向发包人申请97%的工程价款;经审定工程结算价后,发包人按审定结算价3%预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余款一次性结算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满一年后,经发包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复验未发现质量问题后,由承包人提出拨款申请,发包人按规定将无息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数拨付给承包人。经复验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的,发包人将按项目建设合同书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置。(注:工程款项支付时,需按钟山县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相关税费。)”;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2年12月26日15时30分”,现更正为“ 2023 年 1 月 3 日 15 时 30 分”;
4、本项目的招标上限控制价为:陆佰柒拾柒万玖仟贰佰零叁元柒角捌分(¥6779203.78),其中:公路部分的招标上限控制价为:肆佰叁拾肆万零捌佰零伍元叁角壹分(¥4340805.31);市政部分的招标上限控制价为:贰佰肆拾叁万捌仟叁佰玖拾捌元肆角柒分(¥2438398.47)。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钟山县盛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12月15日
现对钟山县“古镇英家”红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产业融合示范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百墨画廊至英家旅游路)(项目招标编号:ZSSYZB2022工字1号)作出以下更改以及公布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
1、本项目原招标工程量清单有误,现已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下载;
2、招标文件P95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76.1款原为“项目资金使用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有关规定。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动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凭工程支出有效票据(税票)向发包人申请60%的项目启动资金;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凭工程支出有效票据(税票)向发包人申请8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项目监理部门审定,承包人凭工程支出有效票据(税票)向发包人申请90%的工程进度款;经审定工程结算价后,发包人按审定结算价3%预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余款一次性结算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满一年后,经发包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复验未发现质量问题后,由承包人提出拨款申请,发包人按规定将无息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数拨付给承包人。经复验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的,发包人将按项目建设合同书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置。(注:工程款项支付时,需按钟山县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相关税费。)”,现更正为“项目资金使用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有关规定。承包人在工程完工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工程支出有效票据(税票)向发包人申请80%的工程进度款;经审计部门审核结束后,承包人凭工程支出有效票据(税票)向发包人申请97%的工程价款;经审定工程结算价后,发包人按审定结算价3%预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余款一次性结算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满一年后,经发包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复验未发现质量问题后,由承包人提出拨款申请,发包人按规定将无息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数拨付给承包人。经复验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的,发包人将按项目建设合同书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置。(注:工程款项支付时,需按钟山县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相关税费。)”;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2年12月26日15时30分”,现更正为“ 2023 年 1 月 3 日 15 时 30 分”;
4、本项目的招标上限控制价为:陆佰柒拾柒万玖仟贰佰零叁元柒角捌分(¥6779203.78),其中:公路部分的招标上限控制价为:肆佰叁拾肆万零捌佰零伍元叁角壹分(¥4340805.31);市政部分的招标上限控制价为:贰佰肆拾叁万捌仟叁佰玖拾捌元肆角柒分(¥2438398.47)。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钟山县盛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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