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知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文化综合提升利用项目(一期)阅览中心声光电设施设备采购项目(JXRP2023-ZC-J009)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rp2023-zc-j0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赣州知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82786294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赣州市文化综合提升利用项目(一期)阅览中心声光电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P2023-ZC-J009
项目名称:赣州市文化综合提升利用项目(一期)阅览中心声光电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6.51005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51005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30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方式:在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免费获取或通过邮箱(邮箱: 2996702838@QQ.com,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支行,账号:3600 1174 0500 5250 0042),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响应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响应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须缴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谈判方式: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决定。
4、付款方式:在合同正式签订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30%;在货物安装完成后并经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65%;在货物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满叁年的情况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剩余的5%。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5、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知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15号
联系方式:13603091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联系方式:18827862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797-6612176
赣州市文化综合提升利用项目(一期)阅览中心声光电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P2023-ZC-J009
项目名称:赣州市文化综合提升利用项目(一期)阅览中心声光电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6.51005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51005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赣州市文化综合提升利用项目(一期)阅览中心声光电设施设备采购 | 1 | 批 | 赣州知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文化综合提升利用项目(一期)阅览中心声光电设施设备采购,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十)采购需求”。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响应供应商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30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方式:在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免费获取或通过邮箱(邮箱: 2996702838@QQ.com,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支行,账号:3600 1174 0500 5250 0042),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响应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响应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须缴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谈判方式: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决定。
4、付款方式:在合同正式签订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30%;在货物安装完成后并经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65%;在货物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满叁年的情况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剩余的5%。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5、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知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15号
联系方式:13603091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联系方式:18827862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797-661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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