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数字化建设管理平台开发及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娇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7593001001
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数字化建设管理平台开发及服务项目2023-HLZHT-G312-BIM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数字化建设管理平台开发及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自常州经济开发区与无锡市惠山区交界处,向西沿老路改扩建,经横林、遥观、湖塘,止于与青洋路交叉处,接长虹路枢纽,路线全长12.849公里。采用设置辅路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49.5米。全线设置主路高架桥1座,桥长12042.7米;上下匝道桥14座,桥长2950.3米;枢纽互通匝道桥9座,全长5158.7米;地面辅路桥梁8座,桥长877米。
(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标段号为2023-HLZHT-G312-BI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进行数字化建设管理平台、智慧工地、智慧梁场、指挥中心等建设内容以及过程和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标准与项目需求”。
(3)计划服务期
约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整体通过交工验收且向运营维护单位完成BIM模型和数据等交付工作之日止。为确保项目实施完整性、延续性,整个项目的服务节点及交付成果如下(具体进度可配合现场实际施工进度调整):
a.受托人签署合同之后应立即派专人到项目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并掌握本项目实际需求,15天内编制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给委托人。工作实施方案经委托人批准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控制工作进度的依据之一;
b.受托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策划、组织、编写任务清单中约定的各项标准;
c.受托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计阶段BIM模型创建;
d.受托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任务清单中约定的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数字化建设管理平台(协同应用)的开发并提交各参建方测试使用;自平台投入使用之日起30天内,实现平台的稳定运行;
e.智慧工地、智慧梁场系统建设与施工进度同步开展,并满足委托人要求。
f.受托人自指挥中心建成移交后15天内完成指挥中心硬件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投标资格;
②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被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服务类)(即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红名单)(服务类)”)的从业单位的,则联合体视为红名单;
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服务类)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公布”为准)(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4)企业业绩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公路或市政道路的BIM技术开发应用服务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5)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公路或市政道路的BIM技术开发应用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6)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东路168号
联系人:周婷
电话:0519-898632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联系人:孙娇、潘钰曙
电话:0519-81182336-808
邮箱:jshtcz@163.com
8、其它
8.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9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3年10月25日上午09:30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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