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 注
1
武器控制先进人机接口实验及演示系统研制
“武器控制先进人机接口实验及演示系统研制”聚焦先进武器控制人机接口技术,通过研制开发眼动武器控制实验分系统、肌电静默通信实验分系统、视觉随动瞄准实验分系统、脑电及语音交互实验分系统,以及配套的演示和实验软硬件环境等,用于支撑先进武器控制技术科学研究和创新性教学实验。开发环境及工具需符合采购方指定的要求,提供所有源代码,提供研究报告,所有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
1.系统硬件组成
(1)★高性能实验终端2套(每套5台,共10台):分别用于眼动武器控制实验分系统、肌电静默通信实验分系统、视觉随动瞄准实验分系统、脑电及语音交互实验分系统、综合控制及演示系统,能够为应用场景构建构建、图像检测及识别、语音合成及识别、信号滤波降噪算法执行等提供高效计算资源,支撑图像、语音等AI模型学习运算;(2)★高性能传感器2套:每套包括但不限于高精度眼动仪、姿态传感器、肌电信号传感器、随动系统、AR模块、双目模块、语音采集模块;(3)★高速局域网络;(4)其他用于系统集成的必备硬件模块。
2.★系统软件组成
(1)实验综合控制及演示软件:提供用户使用的主要实验界面、功能、接口等,为用户提供功能演示和效果展示;(2)图像、语音等AI模型学习软件;(3)各实验分系统功能软解、UI界面及接口软件。
3.★主要功能
(1)开发完成眼动武器控制实验分系统、肌电静默通信实验分系统、视觉随动瞄准实验分系统、脑电及语音交互实验分系统、综合控制及演示系统;(2)设计恰当的、贴合实际的虚实场景,完成武器控制先进人机接口的效果演示,包括但不限于眼动武器控制、肌电静默通信、视觉随动瞄准、脑电及语音交互控制等;基于这些虚实场景,用户可以顺利进行实验设计;(3)根据用户需求,在信号编码、模数和数模转换、通信协议、图像检测及识别、语音合成及识别等关键环节,开放接口,提供详细实验指导,供用户开展实验教学;(4)提供图像、语音等模板学习功能,实现目标样本的自动归一化处理、标注和一键导入功能,实现目标模板的高效学习和自动下发功能;(5)要提供接口控制精度评估功能,包括随动误差、目标检测和识别精度等。
4.主要技术指标
(1)★所采用计算机配置不低于:CPU 3.0Ghz、内存32GB/DDR4、硬盘1TB固态、显卡RTX4070Ti;(2)★如个别实验分系统采用服务器,要求配置不低于:至强2代、2卡GPU服务器;2×RTX4080显卡;(3)显示屏:27吋,不低于3840×2160,显示亮度≥800ISO流明;(4)★网络:千兆以太网;(5)★目标随动跟踪能力:(a)跟踪范围:方位-180°~+180°,俯仰-90°~+90°;(b)跟踪速度:方位不低于90°/s,俯仰不低于90°/s;(6)★所实现的先进人机接口系统不得少于4类,即眼动武器控制、肌电静默通信、视觉随动瞄准、脑电及语音交互控制;(7)★所开发的演示系统具有完整解说PPT和视频,要有完整的运行效果视频,同时支持现场交互式功能演示;(8)▲系统具备较强的处理能力,对于图像目标模板的学习,要求1000张样本图像输入下的学习时间不高于8h,得到的目标模板检测同类型目标的精度不低于90%;(9)★在1080p分辨率下,基于所提供的硬件平台,目标平均检测速度不得低于60帧/秒,目标平均跟踪速度不得低于50帧/秒;(10)★整个实验及演示系统具有较强的健壮性,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可靠的进行系统恢复,全系统恢复时间不高于2h。
5.其它要求
(1)★硬件系统不采用国外品牌计算机;(2)★所有源代码采用C/C++或Python语言编写;(3)▲软件工程化要求:软件应严格按规程设计,采用模块化、通用化设计,采用必要的容错技术,保证系统能够高度可靠地稳定运行;(4)★提供本产品所有源代码(含搭配实验系统所必须的所有第三方软件,源代码注释率不低于85%,关键功能代码注释率100%),要求能够基于甲方提供的软件及代码,在新购置单机(不联网)状态下完成系统运行环境的配置和所有实验及演示软件的安装;(5)★对于由甲方开发的所有软件,不得含有任何形式的经过封装的库文件(验收时,需在甲方指定的硬件环境下编译运行);(6)★输入电源:AC220V±10%,50Hz±10%;(7)在保证满足所有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系统设计应尽量采用国产化软、硬件,或考虑向国产化软、硬件的可移植性,并在初步设计方案中有所体现。
200
2024年4月
关键指标参数以★标记(有1项★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重要指标参数以▲标记。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815676285@QQ.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投标方需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或原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053594361。
注: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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