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地 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
江西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台球器材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工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江西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扬州苏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台球器材生产线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工业园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8°12'59.85"、北纬28°41'49.50"),项目厂房一次性建成喷漆车间及木工车间、仓库、办公楼及其附属设备以及其他标准厂房。项目总用地面积116080m2(174.12亩),总建筑面积为156941m2。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木工车间建筑面积 12633.71m 2 ,喷涂车间建筑面积 6258.16m 2 ,库房建筑面积 4599.7m2,生活配套区建筑面积 3577.85m2,其他标准厂房 129871.585m2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台球球桌5万张、球杆15万根。 项目一期总投资为3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7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一)木材加工产生的废气经1套集气罩+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底漆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采取套集气罩+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及烘干及喷枪清洗、胶边废气经负压抽风+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后经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漆房、调漆间、晾干房等,均采用密闭车间,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在打磨、开料工序粉尘废气收集净化后排放,以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木材加工产生的废气、底漆打磨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喷漆及烘干及喷枪清洗、胶边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江西省DB36/1101.6-2019)表1有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水帘式喷漆房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当废水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玉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一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玉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应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降噪装置。厂界南侧昼、夜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厂界东、北、西侧昼、夜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危险固废包括: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废紫外灯等,项目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库,占地面积不小于75m2。一般固废包括:废布袋、木屑边角料、木材加工收集尘等,项目一般固废交由相关企业回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房,占地面积不小于60m2。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防治区为喷漆房、絮凝池、原料品仓库、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等文件要求对各原料及中间物料进行分区、分类转运和存放,并按照以上标准对相关区域进行防腐、防渗、防雨、防风等措施。一般污染防治区:一般固废储存区和其它厂房等地面应采取水泥硬化。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的喷涂车间、木工车间周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