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中石化悦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悦泰2024-2026海南东方地区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生产基地采购项目(含代加工服务)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水溶液)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20240821-1927-8586-b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景玉022-5806894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Report

    发布日期:2024年8月7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天津悦泰2024-2026海南东方地区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生产基地采购项目(含代加工服务)所需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水溶液)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40821-1927-8586-B1

    2.项目内容:天津悦泰2024-2026海南东方地区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生产基地采购项目(含代加工服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发动机系统护理类
9044.00
包1-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须具备符合国标GB29518-2013中要求的除金属元素分析以外的检测能力,同时检测设备须提供设备台账、照片(包含设备型号)、铭牌照片及购买发票(发票须经供应商发票验真)。如部分设备发票缺失,须出具具备相关设备的承诺书,同时须提供企业授权代表与对应设备现场并标注经纬度的合照照片,如在中标后发现该企业无相关设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如不具备金属元素分析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承诺中标后两个月内购买金属元素分析检测设备并具备使用条件。以上内容如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未满足要求则取消合作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3.1.7 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制定检定规程,投标人须提供一年内的定期检定报告。

    3.1.8 投标方须承诺如项目中标,可安排专人与招标方对接日常业务,配合招标方各类日常工作及系统相关工作。

    3.1.9 本项目由招标方自提,要求投标方提供提货地点与招标方标定地点路途时效在两小时以内。同时投标方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满足要求承诺书(同时须承诺该提货地点在达到使用条件时具备全项检测能力(金属元素分析仪可在中标后两个月内具备使用条件)并具备专职检验人员),以及相应的方案,如在签订合同15天之内无法满足相应承诺及方案,则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1.10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于本次投标提供的提货地及生产地,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进行变更。如中标企业擅自变更,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此项要求投标方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投标人须具备HDPE 10kg及20kg规格产品生产能力,如未具备其他规格生产设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承诺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相关生产设备建设或改造。

    3.1.12 投标人须提供与标的物有关的生产场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批复文件。

    3.1.13 投标人须承诺遵守悦泰公司基础管理、体系管理、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检验加测、物流仓储、异物控制、可追溯管理和HSE管理九个方面的管理制度,配合质量管理制度要求。中标后接收招标人每年对生产基地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取消中标资格。此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7月26日 8:00至2024年8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8月20日 09:00前与李景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雪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李景玉
电 话:
022-58068949
电 子 邮 件:
wzlijingyu@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陈雪
电 话:
022-23059945
电 子 邮 件:
chenx.xshb@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
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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