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运河无锡惠山段航道疏浚工程(二期)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南运河无锡惠山段航道疏浚工程(二期)已由 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锡港行发[2021]3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航道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航道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施工图为苏南运河无锡惠山段航道疏浚工程(二期),设计起点位于东方红人行桥西侧,桩号 K5+750,终点位于龙城物流,桩号K10+850,总里程 5.10km。苏南运河无锡段是苏南运河货流强度最大的航段之一,承担着苏、沪、浙、鲁、皖等省市的物资交流,苏南运河为Ⅲ级航道,三线底 宽 70 米,口宽达 90 米,通航船舶以 1000t 级船舶为主。苏南运河于 2011 年完成四改三提升工程,至今运行近十年,由于苏南运河为省干线航道,船舶流量较大,船舶航行使水中夹带的泥沙不断在航槽两侧淤积,目前实测河床断面不满足安全通航的要求,因此需要对本航段进行疏浚,本项目由此产生。
(2)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90 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为准)。
(4)根据征地拆迁完成情况或国家政策性调整,业主有权作出工期提前或延期调整,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 年1月1日至今(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15万m3 以上的类似内河航道疏浚工程或包含 15万m3 以上航道疏浚的类似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 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或者壹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标委员会审查;若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核实人员社保缴纳信息的视同已递交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且以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项目经理须无在岗项目。
(6)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 1 名)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20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航道管理处
地 址:惠山区堰桥街道西漳西新路 100 号
电 话:13706199400
联系人:时署明
招标代理:无锡华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 2188 号 219 室
邮 编:214000
电 话:17805101320
传 真:0510-85106288
联系人:张怡雯
mail:96737536@qq.com
8、其他(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6日 17:00。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 年 7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 7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6)特别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271-2008)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