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江奇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华北区域(建筑钢材)框架协议(二次)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区)2024年度建筑钢材
框架协议招标(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SJWZ-WZGS-2024-12(二次)
1.招标依据
1.1招标依据: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开展建筑钢材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对应区域2024年度建筑钢材框架协议供应商入围。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组织本次招标活动,诚邀有意向供应商参与。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
1.1.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
1.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具有综合施工能力的大型建筑企业,是世界 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标杆企业,拥有铁路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公路工程四项特级资质,并拥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铁路铺轨架梁、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地基基础、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交通工程等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司还拥有国外工程承包资质和对外经营权。除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外,公司业务范围还包括建筑勘察设计、新型材料制造、铁路运营服务、大型施工机械租赁、设备及材料出口、房地产开发、国家基础建设投资、交通园林、国际旅游等多个领域。由于卓越的管理和良好的信誉,公司成为自铁道部 2005年开展铁路信用评价以来,近百家铁路施工企业中获得 A类企业次数最多的单位,获得银行授信额度 499亿元;多次荣获“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
2.2招标内容:为提高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建和新开工项目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现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统一选定供应商作为建筑钢材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入围有效期为双方签订年度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在入围有效期内,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对应区域、对应地区施工单位采购框架协议所涵盖的建筑钢材时,均可通过二次竞价的方式向本次招标入围的供应商实施采购。
2.2.1招标内容:本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物资,且提供产品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布。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并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最后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5.2.3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5.2条中规定时间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招标工作联系人。
5.3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按包件收取入围供应商成交服务费,该费用由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入围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框架协议签订前缴纳。
5.3.1成交服务费按照每包件总费用1万元标准由入围供应商分摊服务费。
5.3.2入围供应商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入围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08时35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投标人应核对平台报价(唱标价)是否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到站总价一致,如不一致,将依据投标人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注:为避免开标前投标文件集中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3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投标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6.4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同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08时35分(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在开标规定的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各家投标人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即可以在线查看包件报价列表。投标人在唱标结束后,点击“签名”按钮,系统自动生成签名二维码,完成扫码签字。投标人未签名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 奇 联系电话:18655100811
联系人:袁瑞生 联系电话:15530700750
9.2 招标工作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551-82574620


2024年4月9日


附表 1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
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二选一)

投标保函(万元)

银行转账(万元)














1













建筑钢材
(各种规格)














GC-03




























34












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工程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家年建筑钢材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吨。
3.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具有2021年-2023年内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直条螺纹钢、盘螺、高线各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代理商具有2022年、2023年每一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对应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各1套,共2套(含相应合同和对应发票相符的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6.履约信用: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招标评定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招标评定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内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7.其他:参与本次招标的代理商提供的钢材生产厂须在“我的钢铁网”本区域省会市场中公布网价的厂家中选取。实际供应钢厂以下达供应计划时确定的钢厂为准。对出现不履约行为的2023年度框架供应商,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本次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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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品牌、交货地点、需求时间在实际采购时确定,以买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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