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花园10KV线路接入和充电桩工程EPC总承包(二次)(重发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2023-07-26 16:3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馨花园10KV线路接入和充电桩工程 已由 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 以 都行审投资备〔2023〕9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开乾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宝馨花园10KV线路接入和充电桩工程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都区潘黄街道境内
2.1.2建设规模:
(1)宝馨花园10kV线路接入工程:新建环网柜5台,高压电缆分支箱15台;电力电缆8484米,高压电缆头40套;防火堵洞,防火隔板,接地极,接地母线,光缆8484米,光网络终端ONU,光配单元,分光器,光网络终端OLT,配管;送配电装置系统,避雷器,电缆试验,接地装置;环网柜基础,电缆分支箱基础,电缆直线井,转弯井,电缆八角井,三通井;挖沟槽土方,混凝土垫层,回填方,余方弃置,排管混凝土包封,水平导向钻进,标志桩,标志牌,警示牌,警示(示踪)带铺设;
(2)宝馨花园充电桩工程:配电箱及控制柜17台,电缆分支箱6台,桥架,桥架支架,抗震支架,金属结构刷油,电缆,电力电缆头,充电桩,送配电装置系统,通讯管理单元,运营管理平台系统。
以上工程量均为暂估量,具体以投标人设计文件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 354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设计工期要求10日历天,施工工期要求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9 月 6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9 月 15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4 日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2.2.1宝馨花园10KV线路接入和充电桩工程EPC总承包:包含不限于所有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项手续办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2.2 设计内容:宝馨花园10KV线路接入和充电桩工程EPC总承包的所有设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2.2.3 采购内容:宝馨花园10KV线路接入和充电桩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
2.2.4 施工内容:宝馨花园10KV线路接入和充电桩工程EPC总承包的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具有电气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
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 1500 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 1500 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业绩(非 EPC)或总承包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 1500 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工程施工业绩(非 EPC)或总承包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都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8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 30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 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62 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方案设 计文件 (30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 |
2.设计服务体系及保 障措施(2分) | 设计组织体系及措施,体系完整、措施得力。 | |||
3.总图及技术方案 (12分) | 1. 总图布置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电气、自动化等专业设计完整并满足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 能提供相应的工程概算材料,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 |||
4.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用(2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内容进行评分。 | |||
5.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
6.设备方案(5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0分) | 注:“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一定幅度(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4%、5%、6%、7%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 (2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安全文明施工实 施细则(1分) | 1.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内容齐全。 2.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符合纲要要求并能针对工程的特点编制。 | |||
6.施工的重点难点(1 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 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 0.1分,最多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4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 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开乾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大科技园 11 楼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8305101888
招标代理名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5605103326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