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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3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3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2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 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二)采购人: 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无
(四)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五)采购项目概况: 长沙集星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即将到期,现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范围: 集星公司在职员工139人补充医疗保险。
(二)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服务地点: 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四)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5.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资格条件 | 对供应商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1)依法设立 | 不适用 √适用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
(2)资质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
(3)财务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 |
(4)业绩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提供近2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2个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5)信誉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 |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 |
(7)其他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7)。 |
(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8)。 |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_________; 保证金形式:________;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
(一)最低价法
(二)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报价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询价文件获取
(一)供应商应当于2023年2月15 日至2023年2月19 日,在网站上获取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3年2月 20日12时00分前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于2023年2月 21日12时00分前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
。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湘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sxsjt.com);湖南省港务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hnsgwjt.com/)上发布。
八、 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监督部门为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
电话:13507318311
九、 联系方式
(一)询价人: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二)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新港路80号
(三)收件人:易虎
(四)联系电话:15211085855
十、附件下载
附件 .docx .docx
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23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省港服(2022)年询第3号【集星】
二О二二年十二月
询价公告
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23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2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二)采购人: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无
(四)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五)采购项目概况:长沙集星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即将到期,现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范围:集星公司在职员工139人补充医疗保险。
(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服务地点: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四)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5.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资格条件 | 对供应商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1)依法设立 | □不适用 ☑适用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
(2)资质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
(3)财务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 |
(4)业绩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提供近2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2个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5)信誉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 |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 |
(7)其他要求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7)。 |
(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8)。 |
四、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保证金金额:_________;保证金形式:________; | ☑不适用□适用,具体如下: | ☑不适用□适用,具体如下: |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一)最低价法
(二)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报价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询价文件获取
(一)供应商应当于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19日,在网站上获取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3年2月20日12时00分前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于2023年2月21日12时00分前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湘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sxsjt.com);湖南省港务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hnsgwjt.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监督部门为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
电话:13507318311
九、联系方式
(一)询价人: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新港路80号
(三)收件人:易虎
(四)联系电话:1521108585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采购方法 | ☑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直接采购 |
1.1.2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
1.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8 | 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 | 分包 | 不得分包的内容:不允许分包对分包供应商的要求:不允许分包 |
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情况,此条件下允许供应商进行澄清解释。允许偏差的项数:3项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12时00分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 确认的最晚时间: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后24小时确定的方式:供应商盖章后的确认函 |
3.1.1(9)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000元(含6%增值税率,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增值税含税价,报价人可提供其他税率的报价,但评审时统一按6%含税价调整后由低到高排序。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 |
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中国银保监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0 至 2022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至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有财务要求的,应选择两种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一种作为财务证明资料。)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资料(二)近2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2020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1日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 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其他要求: 提供1个项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资料(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五)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采购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无 |
3.6.2 | 响应方案数量 |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供应商可提出多个响应方案 |
3.7.5 | 响应文件及电子版要求 |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不要求□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 |
4.1.1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响应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名称: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补充医疗项目响应文件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14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310室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是,退还时间: |
4.3.3 |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无 |
5 | 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 □否☑是 |
5.1 | 开启地点 | 湖南省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六楼602开标室 |
5.2(4) | 开启程序 | 开启顺序: 随机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无 |
6.1.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构成: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湖南省湘水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6 | 是否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 ☑否□是 |
6.7.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 | 是否排序:☑排序□不排序数量: 2-3名 |
7.2 |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 公示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湘水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sxsjt.com)、湖南省港务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hnsgwjt.com/)上发布。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无 |
7.7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交□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递交时间: 其他要求: |
8.1 | 异议渠道 | 联系人: 杨曼 联系电话:13507318311 通信地址: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303室 |
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
1总则
1.1采购方法和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方式和评审办法。
1.1.1采购方法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按照规定程序通过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1.2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是指在资质、业绩、信誉等条件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单项或总价价格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包括同质比价法和同价比质法。
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1.3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保密
参加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踏勘现场(不组织)
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采购预备会(不组织)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
1.9分包(不允许)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就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0响应和偏差
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响应方案;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采购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邀请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不递交)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采购公告”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响应方案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5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6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
4.1.1响应文件应安善包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文件应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密封。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于退还。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注明“修改”字样。
5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一般不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启活动应按本条规定执行。
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5.2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2)开启会议结束。
5.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两家时,应终止采购并重新组织采购。重新采购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两家时,可开启响应文件并组织评审;重新采购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经审批同意后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6评审
6.1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评审
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核查
项目评审后,如果采购人认为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时,采购人可以对该报价进行验证,验证后,对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不予接受。
7.2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本项目不进行公示)
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候选供应商。
7.3成交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4成交候选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5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成交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7.6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10%。
7.7签订合同
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8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8异议
8.1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纪律要求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采购有关的其他情况。在采购活动中,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需更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开启记录表
开启记录表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 号 | 供应商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报价 | 备注 |
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监督人:
附件2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协议书 | 不允许。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供应商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9)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规定 |
2.2.2 | 评审价格 | 大写含税价格。 | |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 | 报价 | 根据2.2.2条规定,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
评审办法正文
1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响应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初步评审程序
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速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
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5)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评审结果
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无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范围:集星公司在职员工139人。
(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服务地点: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四)报价方案:
报价方案 | |||
保险项目 | 最低保险金额 | 保险期限 | 给付办法 |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 | 50万元 | 1年 | 参保职工凭票乘坐国内飞机,因航空意外致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安慰金 |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 | 20万元 | 1年 | 参保职工凭票乘坐国内火车,因火车发生意外致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安慰金 |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 | 20万元 | 1年 | 参保职工凭票乘坐国内轮船,因轮船发生意外致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安慰金 |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 | 10万元 | 1年 | 参保职工驾驶或凭票乘坐汽车所致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安慰金 |
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1.5万元 | 1年 | 参保职工在第一个保险年度因疾病住院,医保中心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下,由个人承担的“起付线自付”“比例自付”“共付段自付”的医疗费用,100元以上的部分按90%的比例报销 |
意外伤害伤残金 | 10万元 | 1年 | 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残疾的,按残疾等级对照比例表给付残疾保障金。因意外伤害致身故,给付身故安慰金。 |
意外伤害身故金 | 10万元 | 1年 | 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残疾的,按残疾等级对照比例表给付残疾保障金。因意外伤害致身故,给付身故安慰金。 |
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补贴 | 1.8万元 | 1年 | 参保职工在第一个保险住院治疗,每日补贴住院津贴100元,累计最高补贴180天,以保险期满日为止。同一种在1个月内多次住院,只按一次给付住院津贴;意外无等待期、无免赔,每日住院津贴200元。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1万元 | 1年 | 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进行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符合医保中心报销范围所支出的医疗费用100元以上部分按100%比例报销 |
大病、重病医疗补充报销 | 15万元 | 1年 | 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封顶线最高限额,进入医保中心的大病互助保险后的符合医保政策费用,职工自付部分按90%比例报销 |
意外烧伤给付 | 10万元 | 1年 | 参保职工因意外烧伤治愈后,根据烧伤致残等级按“残疾等级对照比例表”对应给付相应比例保险金;不到残疾标准的给付医疗保险金 |
特定疾病 | 4万 | 1年 | 投标人应列明特定疾病所包含种类 |
人均单价 | 元 | 1年 | |
总价 | 139人 | 1年 | 元(大写: ) |
服务要求:
1、受理赔案
投标人收到被招标人及其代表的报案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理赔工作安排日程表》;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预付赔款申请三个工作日内,应就预付时间、预付金额做出书面回复。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人所提交的索赔证明和资料不完整,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索赔单证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通知招标人补充提供。如投标人在接到索赔证明和资料三个工作日内未书面提出有关审查核实意见,即视为认可索赔资料完整。
3、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各单项、各阶段索赔申请、索赔单证后应按以下时限工作日内完成理赔等工作。
投标人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条款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案情发生后承诺为甲方建立绿色理赔通道,凡责任明确、损失清楚、索赔单证齐全有效的赔案,应在以下承诺时间内与甲方达成理赔协议并给予赔付:
赔款在人民币3000元以下的,确保3个工作日赔付;
赔款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确保5个工作日赔付;
赔款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确保10个工作日赔付。
4、结案时限
乙方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条款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案情发生后承诺为甲方建立绿色理赔通道,凡责任明确、损失清楚、索赔单证齐全有效的赔案,应在以下承诺时间内与甲方达成理赔协议并给予赔付:
赔款在人民币3000元以下的,确保3个工作日赔付;
赔款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确保5个工作日赔付;
赔款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确保10个工作日赔付。
5、拒赔时间要求
如投标人认为收到的招标人索赔申请不属于保险责任,投标人自签收招标人索赔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人发出书面拒绝赔偿或拒付保险赔偿金的通知书,并载明拒赔依据。如果投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拒赔,则认为已接受招标人的索赔申请,不得再提出拒赔。
6、未按规定支付赔偿金的处罚
投标人未按本协议上述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致使招标人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获得赔偿金,投标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付赔款金额×实际违约天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实际违约时间由本项目保险经纪公司据实统计,并在各赔案结算中应用。
7、投标人有义务对所有承保、理赔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生事故时专项服务小组应编制《理赔工作安排日程表》提交招标人,与招标人共同及时修订不合理的理赔服务时间、理赔服务流程。
8、投标人须在报价文件中编制理赔服务。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
(项目采购编号:填入项目采购编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四、报价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响应方案
七、其他资料
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增值税税额为:)完成提供本项目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响应方案;
(7)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开在第一章“邀请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附:守法诚信承诺书
××公司:
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司郑重承诺,与贵公司不存在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
1、我司已仔细阅读《××单位××文件》(编号××)(以下简称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说明,完全支持并响应,不存在误解或不明。
2、遵纪守法,不触底线,公平公正参与竞争。我司提供的《响应文件》及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响应期间没有因质量或服务问题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机构通报且在整改期内。
4、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没有在本项目中同时报价。
5、无联合体另外报价。
6、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无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骗取中标、行贿等不良记录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无围标串标、恶意投诉、买卖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7、诚实守信,优质高效履行合同。一旦中选,我司将严格遵守采购文件的约定,不附加条件,及时商谈、签约、履约。
8、自我管理,知行合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始终为用户着想,维护同业形象,自觉接受监管,维护和谐稳定。
9、如发现我司有违上述条款,任何时候我司都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接受任何处罚,并承担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责任的顶格处罚;贵公司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且有权通过媒体公开上述行为,拒绝我司参加贵公司今后任何采购活动。
10、我司不存在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的任何情形。
专此承诺。
承诺单位(印刷体全称+单位公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刷体+签字):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_月日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报价表(本项目无需填写此表)
1.报价表说明
2.报价表
序号 | 服务费用分项名称 | 数量 | 单价 |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 总价 | 备注 | ||||
序号 | 服务费用分项名称 | 数量 | 不含税金额 | 税额 | 价税合计 |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 不含税金额 | 税额 | 价税合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合计报价 |
注: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资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地表第3.5(5)项、第3.5(7)项和第3.5(8)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1个)
项目名称 | ||
服务内容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是否完成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
备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仅填写保险服务对接人员即可)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备注 |
响应方案
响应方案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服务范围及内容;
(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
(3)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其他资料
(供应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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