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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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 | --金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负责人: | 贾伟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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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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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8 00:00 |
联系电话: | 13699162515 |
招标主题: | 金科新能源哈密华冉东方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搅拌站1×150t电子汽车衡招标 |
招标内容: | 哈密华冉东方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混凝土搅拌站1×150t电子汽车衡招标采购 招标范围或数量: 1×150t电子汽车衡 实施或交货地点: 河南安阳滑县招标单位指定场地 工期或供货周期: 2018年3月30日到场并安装调试合格。 技术要求: 见招标文件 ; 其 他: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 一、招标方式 1、邀请招标 二、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18 年 2 月 9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在 网上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混凝土搅拌站使用的1×150t电子汽车衡设计、制造、检验检测、现场安装、缺陷修复和售后服务相适应的能力。 4、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是自己生产的,则不允许再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有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唯一授权的“制造厂家授权书”。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设备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6、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型号及使用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签字页、型号或要求的相关主要参数等)。 7、制造厂家必须是纳入国家公告的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CCC认证;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8 年 3 月 1 日 9:3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北京市 ,方式为现场送达。 五、开标 开标时间: 2018 年 3 月 1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北京市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六、招标人信息 1、招标人名称:哈密华冉东方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3 B座805 3、联系电话:13699162515 4、联系人:贾伟进 5、联系邮箱: jiaweijin@jinkenergy.com |
相关文档: |
混凝土搅拌站地磅的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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