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管系统建设服务项目LED屏设备及施工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8.0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4万元
招标联系人倪娴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7
公告正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管系统建设服务项目LED屏设备及施工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管系统建设服务项目LED屏设备及施工采购项目(二次),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本项目于20230802日发布了第一次比选公告,于20230809日进行评审,由于参选人资格评审未通过导致第一次采购失败,重新启动对应的比选采购程序。

1.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管系统建设服务项目LED屏设备及施工采购项目(二次)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管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LED 屏设备及施工采购”所需的监控相关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调测、 延保服务等。合作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930日,若合同期内框架合同金额用满则合同自动终止, 若上级公司集采, 则遵照上级公司集采结果执行。

1.4  采购预算:本项目不含税总预算为 80402.08元,其中设备不含税预算为46126.08元,税率为13%; 不含税含安全生产费施工费用预算为24276元,税率为 9%4年延保服务费不含税总金额为10000元, 税率为6%。 此预算为框架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1.5  标段划分:  不划分     

1.6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1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管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LED 屏设备及施工采购”所需的监控相关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调测、 延保服务等。

2.2工期要求: 自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2.3施工地点: 红河州境内。

2.4保修期:第一年由乙方提供免费维保, 第二年至第五年由乙方提供有偿维保, 维保时间共5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参选人为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参选人为其他组织时,须提供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材料。

3.2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日)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如为代理商参加比选,须提供制造商(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原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且代理商和原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如为制造商(原厂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原厂商)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本条资格要求。(所需授权的产品为:LED全彩屏)。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 8 10 日至 2023 8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14 00 分至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邮箱报名

有意向参选人可以通过邮箱报名并提供以下附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签字)

3)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报名登记表

相关附件发送到邮箱:(采购人邮箱)进行报名并领取文件。

5.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 8 17 9 00 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采购人电子邮箱:nixian@chinatowercom.cn

7.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址: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康达商住楼二楼         

联 系 人:  倪娴           

    话:  18313924736           

电子邮件:nixian@chinatowercom.cn  

20230809

附件: 报名须知、附件(必填).zip 附件: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监管系统建设服务项目LED屏设备及施工采购项目(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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