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鸠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节余资金项目汤沟镇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70nt24sg3057
预算金额1220.4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梅凯峻1525533502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2024年鸠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节余资金项目汤沟镇标段

项目编号

WH070NT24SG3057(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40579号)

标段名称

2024年鸠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节余资金项目汤沟镇标段

标段编号

WH070NT24SG3057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汤沟社区新街汤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季曙春1396635022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

联系人及电话

梅凯峻1525533502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1009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欣禹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

12187749.23

项目负责人

赵庆和

证书编号:皖1342016201720884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2022年无为市石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柘城村。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2023年霍山县下符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内蒙古浩禹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

12155708.45

项目负责人

郝燕

证书编号:蒙215131324893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2021年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第六标段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2021年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第六标段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腾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

12204697.66

项目负责人

张立

证书编号:川2512014201517947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盘锦市2021年双台子区统一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盘锦市2021年双台子区统一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河南省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未提供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湖北恒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人工费单价汇总表》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单价 填写,不符合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开标现场抽取的K值为:0.79

评标基准价:11451971.83

系统随机抽取参与基准值计算的单位:安徽??泽建设有限公司、湖北楚天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亚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中业天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双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太原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