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梁平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LPQ22C0003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6.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pq22c00036
预算金额97.1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梁平区气象局
招标联系人李明君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岭17300245660
中标公司重庆舍特气象应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96.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梁平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LPQ22C0003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梁平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LPQ22C0003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7月18日
一、项目号:
LPQ22C0003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名称:
梁平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舍特气象应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石桥铺陈家坪气象局内
中标(成交)金额: 96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梁平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何显华,周激波,何朝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包干计取
代理服务费总计:1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梁平区气象局
采购经办人:李明君
采购人电话:1399661505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石马路3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熊岭
代理机构电话:1730024566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仁安里1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岭
项目联系人电话:17300245660
十、附件
梁平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竞争性谈判文件 定稿.doc
梁平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竞争性谈判文件 定稿.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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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125035684915359744
采购人:重庆市梁平区气象局谈判项目名称:梁平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采购执行编号:50015522022000025项目号:LPQ22C00036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
二、资金来源-3-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目录二〇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6-七、其它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五、保证金-4-四、谈判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
四、现场踏勘-10-三、服务要求-10-二、普查内容及预期产出成果-8-一、普查范围-8-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九、其他-7-
五、知识产权-13-四、付款方式-12-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二、报价要求-12-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质量考核-12-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
三、无效谈判-16-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6-一、采购程序-14-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3-七、其他-13-六、培训-13-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20-三、谈判要求-18-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8-一、谈判费用-1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8-四、采购终止-17-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4-九、交易服务费-23-八、采购代理服务费-23-七、签订合同-2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1-五、成交通知-20-
三、商务部分-30-二、服务部分-30-一、经济部分-30-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0-一、合同主要条款-2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5-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梁平区气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梁平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0-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0-
\n\n\n\n\n\n\n\n\n\n\n\n\n\n\n\n包号及名称\n | \n最高限价(万元)\n | \n保证金\n(万元)\n | \n成交供应商数量(名)\n | \n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n |
\n梁平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n | \n97.1\n | \n1.9\n | \n1\n | \n其他未列明行业\n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97.1万元。二、资金来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5日。(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https://www.cqggzy.com/liangpingweb/)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谈判有关说明
(3)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以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时间为准。2、按时报名签到;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竞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2.报名方式:
五、保证金(七)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7月15日北京时间15:00(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北京时间15:00(五)谈判地点:重庆新通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新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一层]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4)超过谈判截止时间、不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不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均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为无效响应。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二)缴纳方式及退付:谈判保证金在重庆新通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接件处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的供应商,其响应行为无效。注:各位供应商任意选择以上一种模式缴纳足额的谈判保证金。2、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以供应商名称在下列任一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中国邮政银行、区内国有担保公司)开具银行保函,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将银行保函原件同时递交。1、银行存单形式缴纳: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名字,在下列任一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中国邮政银行、区内国有担保公司)开具短期存单,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将存单原件同时递交。(一)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七、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https://www.cqggzy.com/liangping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联系人:李明君(一)采购人:重庆市梁平区气象局八、联系方式(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仁安里1栋电话:17300245660联系人:熊岭(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石马路35号电话:13996615050
(二)普查时间范围:气象灾害致灾因子调查收集1978-2020年连续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收集历史灾情、现有重要承灾体信息、孕灾环境信息。(一)普查空间范围:梁平区行政区划全域,共计33个镇街。一、普查范围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若未按其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九、其他
3、预警平台对接。将历史灾情情况、致灾因子信息、重大危险源、地灾隐患点、预警设施、防灾救灾设施录入御天·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并应用于监测阈值报警和自动发布功能,实现数字化应用。用电子地图作为底图,可以加载地形数据,矢量数据,平面影像数据。通过鼠标点击图上的某个风险分布区域,可以弹出一个菜单,显示出全部的信息。2、实地调查。以镇街、农业种植园区或旅游景区为基本单元,通过实地勘察的方式收集历史重大灾情情况、致灾因子信息、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地灾隐患点、灾害影响范围等手绘在各镇街的卫星地形图上,并获取各镇街政府盖章认可,做好各镇街政府的座谈记录。对收集到的所有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整理编号,逐项审查资料的客观性和关联性。完成《重庆市梁平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实地调查成果档案》的编制。1、气象灾害致灾因子调查。以镇街为基本单元,开展全区气象灾害的特征调查和致灾孕灾要素分析,针对气象灾害引发的人口伤亡、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房屋倒塌、基础设施损坏等影响,全面获取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制作气象灾害基础数据清单。通过查阅资料、跨部门走访确定气象灾害普查清单。(一)普查内容根据气象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的气象灾害有暴雨、干旱、高温、低温、大风、冰雹、雪灾、雷电等8种,及山洪、森林火灾等次生灾害。二、普查内容及预期产出成果
(1)收集梁平区镇街和村社的行政区划图。1、地理信息资料全区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基本特征、地理及经济社会信息,高风险地区及隐患点数据,撤离路线、应急设备等防灾减灾信息。全区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基本特征、地理及经济社会信息,高风险地区及隐患点数据,撤离路线、应急设备等防灾减灾信息。(二)普查数据4、评估与区划。建立主要气象灾害区危险性基础数据库。编制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区划等专业图件。完成气象灾害致灾因子危险性评估和气象灾害承灾体的暴露性、脆弱性评估,完成《重庆市梁平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气象灾害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技术报告》与《重庆市梁平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区划图集》的编写与绘制。
(2)灾害发生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发生时间等信息。(1)收集已有的8种气象灾害的信息资料,了解高、中、低风险区分布情况。2、历史气象灾害信息(4)收集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的分布情况。(3)收集其他基础地理信息相关资料:包括流域边界、交通、居民点的分布情况。(2)收集梁平区1:1万~1:500地形图或数字地图。
(2)通过与部门共享,掌握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流域边界、交通、居民点的分布情况等。(1)通过数据搜索及部门共享获取梁平区镇街和村社的行政区划图;1、地理信息资料(三)普查方法(4)影像资料。现场调查,拍摄照片、视频存档。(3)致灾因子数据。
(四)普查成果(4)实地走访调查。(3)各镇街下发调查表;(2)新闻、书籍及报刊资料;(1)查找气象系统数据资料,及气象局档案;2、历史气象灾害信息
6、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平台数字化呈现5、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整体工作报告;4、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区划图集;3、气象灾害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技术报告;2、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实地调查成果档案;1、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原始数据;
供应商收集的梁平区镇街和村社地理信息资料、8种气象灾害信息资料及项目中所用到的其他相关气象资料数据来源真实可靠,渠道正规合法,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若资料数据虚假造成项目无法在规定时间通过验收及因资料虚假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服务要求3、《重庆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灾险普办发〔2020〕5号)。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2号)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五)普查依据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联系电话:13996615050(工作时间)踏勘行程安排:2022年7月11日9:00-18:00现场踏勘联系人:李明君因疫情原因,为更好的了解项目情况,本项目要求统一现场踏勘,踏勘人员必须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工作单位介绍信。参加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均视为已对本项目前期需求内容、建设现状、实施要求等充分理解,供应商按谈判要求完成本项目实施,并自愿承担本项目的所有风险。采购人向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出具盖章的踏勘情况书,供应商须附在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附采购人出具的踏勘情况书,视为对谈判文件不响应,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谈判文件提供主要需求内容,供应商可在现场踏勘核对、确认设计建设内容,若有未能详尽项,涉及费用纳入响应报价,结算时不作相关任何调整。四、现场踏勘
(四)延期交货及责任事故的处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按照《重庆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灾险普办发〔2020〕5号)文件提出的工作任务要求,普查结果通过区气象局验收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一同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签字确认,通过区气象局验收合格的普查结果最终须通过重庆市气象局验收。(三)验收方式(二)服务地点:梁平区行政区划全域。(一)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中标人30日历天内完成。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质量考核
四、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咨询电话,解答采购人的疑问,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总价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维护费、人工费、运输费、安全费、设备费、通讯费、培训费、验收费、保险费、交通费、利润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各种风险损失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应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对采购方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成交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六、培训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提交验收报告经区气象局确认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一、采购程序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一)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为供应商的在职职工,具备气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2022年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检查因素\n | \n检查内容\n |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n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 \n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 | \n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n | \n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 | \n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 | \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 | \n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n |
\n(二)\n | \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n | \n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n | |
\n(三)\n | \n保证金\n | \n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n |
\n序号\n | \n审查因素\n | \n审查标准\n |
\n1\n | \n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n | \n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n |
\n1\n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n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n |
\n1\n | \n响应方案\n | \n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n |
\n1\n | \n报价唯一\n | \n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n |
\n2\n | \n响应文件份数\n | \n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n |
\n3\n | \n响应文件内容\n | \n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n |
\n3\n | \n谈判有效期\n | \n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n |
(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政策性扣减方式(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服务和商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评定成交的标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三、无效谈判(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谈判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一)响应文件三、谈判要求(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二)保证金: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1.响应文件组成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三)修正错误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五)响应文件的递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https://www.cqggzy.com/liangpingweb/)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七、签订合同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参考下表:(采购代理服务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收取,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公开收取标准)(一)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3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14000.00元包干计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八、采购代理服务费(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招标类型\n金额(万元)\n | \n货物招标\n | \n服务招标\n | \n工程招标\n |
\n100以下\n | \n1.5%\n | \n1.5%\n | \n1.0%\n |
\n100-500\n | \n1.1%\n | \n0.8%\n | \n0.7%\n |
\n500-1000\n | \n0.8%\n | \n0.45%\n | \n0.55%\n |
\n1000-5000\n | \n0.5%\n | \n0.25%\n | \n0.35%\n |
\n5000-10000\n | \n0.25%\n | \n0.1%\n | \n0.2%\n |
\n10000-100000\n | \n0.05%\n | \n0.05%\n | \n0.05%\n |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收费标准如下: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市新通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免收交易服务费。九、交易服务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n | \n收费费率\n | \n备注\n |
\n100(含)万元以下部分\n | \n1.0‰\n | \n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n2.每宗交易费不低于500元\n |
\n100-500(含)万元部分\n | \n0.95‰\n | \n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n2.每宗交易费不低于500元\n |
\n500-1000(含)万元部分\n | \n0.9‰\n | \n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n2.每宗交易费不低于500元\n |
\n1000-5000(含)万元部分\n | \n0.85‰\n | \n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n2.每宗交易费不低于500元\n |
\n5000-10000(含)万元部分\n | \n0.8‰\n | \n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n2.每宗交易费不低于500元\n |
\n10000以上部分\n | \n0.7‰\n | \n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n2.每宗交易费不低于500元\n |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定义一、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
3.合同价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2.货物内容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转包或分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付款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2货物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检查验收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9.知识产权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索赔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1.违约责任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合同争议的解决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附页:合同格式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数量\n | \n综合单价\n | \n总价\n | \n服务时间\n | \n服务地点\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合计人民币(小写):\n | ||||||
\n合计人民币(大写):\n | ||||||
\n一、服务要求\n | ||||||
\n二、考核方式\n | ||||||
\n三、付款方式:\n | ||||||
\nX、履约保证金:\n | ||||||
\n四、违约责任:\n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n | ||||||
\n五、其他约定事项:\n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n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n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n4.其他:\n | ||||||
\n需方:\n地址:\n联系电话:\n授权代表:\n | \n供方:\n地址:\n电话:\n传真:\n开户银行:\n账号:\n授权代表:\n(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n | |||||
\n备注:\n |
(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竞争性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六)谈判保证金(提供银行存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报价函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
2.该表可扩展。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谈判项目名称:项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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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 | \n |
\n7\n | \n | \n | \n | \n | \n |
\n8\n | \n人工费\n | \n | \n/\n | \n | \n |
\n9\n | \n运输费\n | \n | \n/\n | \n | \n |
\n10\n | \n其他费用\n | \n | \n/\n | \n | \n |
\n11\n | \n……\n | \n | \n/\n | \n | \n |
\n12\n | \n总计\n | \n |
项目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谈判项目名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采购需求\n | \n响应情况\n | \n差异说明\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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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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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注: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谈判项目名称:项目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采购需求\n | \n响应情况\n | \n差异说明\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注:年月日
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谈判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谈判项目名称: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
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六)谈判保证金(提供银行存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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