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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硕泰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20230025344项目名称东莞市硕泰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村莲峰三横路71号2栋建设单位东莞市硕泰实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绿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硕泰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村莲峰三横路71号2栋(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3'3.510",东经113°49'22.340"。改扩建前项目占地面积1400m2;建筑面积1400m2;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2.5万元;主要从事塑胶薄膜材料(含包装材料、生物降解胶袋,生物降解地膜、污水处理池防渗膜,垃圾填埋场防渗膜)的生产,加工生产塑胶薄膜材料(含包装材料、生物降解胶袋,生物降解地膜、污水处理池防渗膜,垃圾填埋场防渗膜)125吨/年。现东莞市硕泰实业有限公司拟在原申报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内容如下:1)、项目扩建新增投资300万元;2)、项目扩建新增设备造粒机4台(详见表2-6);3)、项目扩建部分主要生产生物降解母粒,对应增加挤出、造粒等生产工序,年产量约为500吨/年;4)项目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400万元,占地面积1400m2;建筑面积1400m2。项目改扩建后主要从事生物降解母粒、塑胶薄膜材料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塑胶薄膜材料(含包装材料、生物降解胶袋、生物降解地膜、污水处理池防渗膜,垃圾填埋场防渗膜,项目生产的塑胶薄膜材料厚度为0.08mm,用途为包装、地面覆盖、污水处理池覆盖、垃圾填埋场覆盖)125吨/年、生物降解母粒500吨/年。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熔融吹膜成型、封口、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及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15m);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合理布局、消声、减震、墙体隔声等;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在危废暂存区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在固废暂存区暂存,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熔融吹膜成型、封口、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及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15m);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合理布局、消声、减震、墙体隔声等;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在危废暂存区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在固废暂存区暂存,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公示时间2023-11-17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联系电话0769-85636909通讯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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