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d-173140817669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庞洁瑜137193710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云溪景区综合管理专项--宣传经费 项目编号 CD-1731408176697
项目内容 云溪景区管理中心制作宣传画册、海报、横幅、灯笼、标识标牌(精细化管理)等宣传布置用品 调研品目 其他服务
开始时间 2024-11-13 10:34:00 结束时间 2024-11-15 10:34:00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品牌 型号
1 云溪景区综合管理专项--宣传工作经费 1
采购单位 广州市白云山云溪景区管理中心 联系人 庞洁瑜
联系电话 13719371013 电子邮箱 290155039@qq.com
项目需求

(一)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提供货物后1年内,质保期内成交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人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二) 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1. 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 成交人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 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5. 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 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

(三) 安装、调试与验收

1. 成交人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 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人承担。

项目附件 2024年宣传经费用户需求表(云溪景区综合管理专项--宣传工作经费).xlsx
广州市白云山云溪景区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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