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桂林市雁山区草坪乡旅游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更正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gjzc-2023(gl)-316
预算金额872.36万元
招标联系人廖工0773-8987339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旭涛0773-585599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雁山区草坪乡旅游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HCGJZC-2023(GL)-316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 年11月02日
四、原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五、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编 号 :HCGJZC-2023(GL)-316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投标报价
本项目经雁山区财政局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后总造价为:13538537.86元【其中:预算价9182779.0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20991.18元、规费547410.33元、税金891680.86元、暂估价1700000.00元、暂列金895676.40元】。
经业主调整,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13079398.91 元【其中:预算价9182779.0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20991.18元、规费547410.33元、税金891680.86元、暂估价1700000.00元、暂列金895676.4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 号文、市住建(2018)32号文规定,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104635.19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 增值税、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材料(工程设 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之外单列。
投标人必须承诺投资额不低于自身的投标总价。
投标人必须就“项目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本项目经雁山区财政局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后总造价为:13538537.86元【其中:预算价9182779.0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20991.18元、规费547410.33元、增值税891680.86元、暂估价1700000.00元、暂列金895676.40元】。
经业主调整,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13079398.91 元【其中:预算价8723640.1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20991.18元、规费547410.33元、增值税891680.86元、暂估价1700000.00元、暂列金895676.4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 号文、市住建(2018)32号文规定,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104635.19 元。投标人的投标总造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材料(工程设 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总造价之外单列。
投标人必须承诺投资额不低于自身的投标总造价。
投标人必须就“项目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20.1.1 投标人于 2023 年     月     日上午 9 时 30 分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成功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拨打广西 CA 客户服务热线400-998-0000 进行咨询。 
20.1.1 投标人于 2023 年  11月 23    日上午 9 时 30 分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成功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拨打广西 CA 客户服务热线400-998-0000 进行咨询。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月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截标后。
开标地点: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成功上传,并将相同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或 U 盘包装密封后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 数字证书,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的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没有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时间:2023 年11月  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截标后。
开标地点: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成功上传,并将相同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或 U 盘包装密封后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 数字证书,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的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没有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2.2 资格审查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2、资格审查文件:
(5)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5)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六、评标 33.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3.2中标公告发布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投标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如不按期办理领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投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3.2中标公告发布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投标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如不按期办理领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投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八、其他事项37.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用于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笛支行
银行账号: 6600 0001 4117 7000 15
 
8
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8、项目资产权属
在整个合作期内,政府方拥有项目新建设施的所有权;社会资本享有使用、收益权,但无处置权。本项目合同期满时,社会资本方将本项目所有资产和设施按合同无偿移交给桂林市雁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在整个合作期内,招标人拥有项目新建设施的所有权;社会资本享有使用、收益权,但无处置权。本项目合同期满时,社会资本方将本项目所有资产和设施按合同无偿移交给桂林市雁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
第四章评审办法3技术方案部分评审标准
3.1建设管理方案(满分17分)
3.2运营方案(满分29分)
3.1建设管理方案(满分27分)
3.2运营方案(满分19分)
10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参照BOT模式)经营合同》后,还须签订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与社会资本合作(参照BOT模式)经营合同》后,还须签订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1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格式)投标报价汇总表
二 投标报价:
二 预算价:

 
六、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以本次更正公告上传的附件为准。
七、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桂林市雁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
联系人:廖工
电  话: 0773-8987339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叠彩区芳华路18号悦发楼三楼
联系人:蒋旭涛 
电  话:0773-5855999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月 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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