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十七冶管廊分公司宁博一体化博望区人民医院室内抹灰工程劳务分包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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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冶管廊工程技术分公司马鞍山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博望区人民医院室内抹灰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对管廊工程技术分公司马鞍山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博望区人民医院室内抹灰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 201306-2021-GY1108-LW-01GY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马鞍山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博望区人民医院室内抹灰工程劳务分包
2.招标范围及概况: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项目规划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四位一体的公立非盈利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0亩,分期实施。总建筑面积约为80447.35平方米、住院床位300余床,机动车停车位531辆。规划设置门诊医疗科技综合楼、住院楼、行政楼、感染病房楼、预留住院楼等。配套建设制氧站、污水处理站、室外道路、绿化景观及其它公共附属设施等。
招标范围:包含博望区人民医院图纸范围内人防地下室、医技门诊楼(含地下室)、住院楼(含地下室)、行政后勤楼及附属工程室内墙面抹灰工程 。(具体以任务分工单为准)
其他:本工程执行新税法规定,投标人按9%增值税进行缴税,如在施工过程中税率发生变化、调整,投标人按最新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税率部分价格。投标人遵循“先开票、后付款、不见票不付款”的原则。分包人向承包人申请付款前,应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款由分包人承担,如分包人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将不予付款,分包人承诺向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并与本合同相一致。
3.工程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
4.工期要求:1)合同工期: 90 天
2)本合同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具体以发包人或招标人要求为准)
5.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通过率100%
6.其它要求:
工程安全施工要求: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污染事故,无环境破坏事件,无人员伤亡事故。
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发包人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
2.投标人资质要求: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营业执照中包含劳务施工内容。
3.(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 建筑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在建工程)
4、项目管理机构:(1)必须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项)。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如十七冶安全环保部查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到岗或长期脱岗,将限制其投标资格。(2)必须配备质量员,并提供相关证书。
5.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2、招标文件费 5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 十七冶管廊分公司宁博一体化博望区人民医院室内抹灰工程劳务分包工程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 68599054 @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11月15日10时(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1 年11月15日10时(北京时间)
招标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管廊工程技术分公司
招标部门: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管廊工程技术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平湖路108号
联系人:代庆彦
电 话: 0555-2982331
时 间:2021 年 11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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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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