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静海-电网23-08)天津静海湖惠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电缆综合试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9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fw-2310-13
预算金额8.9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汇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裴工022-233063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静海电网23-
08)天津静海湖惠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电缆综合试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FW-2310-1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电网23-
08)天津静海湖惠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电缆综合试验检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市静
海县安慧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缆综合试验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缆综合试验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B区6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B区6栋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静海县安慧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县安慧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2-28632961
电子邮件: 36362427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汇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B区6栋
联系人: 裴工
电 话: 022-23306336
电子邮件: tjhn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划帏缎(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静海电网23-
08)天津静海湖惠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电缆综合试验检测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县安慧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天津汇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该项
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静海-电网23-
08)天津静海湖惠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电缆综合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2.2服务区域:天津市静海区。
2.3招标范围:主绝缘耐压试验、震荡波局部放电试验等,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2.4最高投标限价:8.9814万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6服务周期:251天。
2.7结算原则:据实结算。
2.8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下。
2.9质量标准:通过达标验收,达到国网公司优质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
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
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应答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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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
履约服务投诉。
(8)参与竞争的分支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分支机构名义取得的相
应资质证书和履约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上级单位(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9)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
标将被否决。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将被否决。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f)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13)投标人为大专、高等院校、事业单位法人,经营范围、财务不作要求。
(14)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本单位(必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必有)、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承诺函》,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承诺期限为投标人
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组、接管和冻结;
3.2.3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
3.3 信誉要求
3.2.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3.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 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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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2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
2023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标
书费汇款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一致,电汇后请将电汇回单扫描件、附件1《招标文件领取确
认表》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发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
4.2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递交投标文件要求
5.1纸质文件递交要求
5.1.1使用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文件
(1)邮件寄件人: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寄件人名称必须填写完整)
(2)邮件接收人:汇能招标
(3)邮件联系方式: 022-23306336、022-84476462、18526427256
(4)邮件接收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B区6栋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1月13||下午14:00前 (北京时间)。
(6)邮件寄送进度:投标人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确认投标文件是否送达。
注:如发生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遗失、逾期未送达递交地点、拆封投标文件后发现投标
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及密封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从而对投标人成
功投标及中标带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1.2使用非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文件
(1)联系方式: 022-23306336、022-84476462、18526427256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B区6栋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3日08:30-14:00(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B区6栋;
注:本次开标不邀请投标人代表现场参加,将以腾讯会议形式组织(腾讯会议号及密码将在开标时间前
半小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各投标人),各投标人线上确认报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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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
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县安慧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汇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B区6栋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电话:022-23306336、022-84476462、18526427256
电子信箱:tjhnzb@126.com
财务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汇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12050161530000005530
特别提醒:
1.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总金额为含税价。
2.本次招标标包设定了最高限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在实际招标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应答):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
人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成交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
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成交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投标(应答)的可能性极大,
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应答)的行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
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
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
我,我中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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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
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7.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
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
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
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8.举报入提供的投标人串通投标(应答)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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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招标编号:XXXXXXXX
项目名称:XXXXXXXX
序号投标人名称领取标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邮箱领取人签字
1包X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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