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鹅秀中心消防站个人基本防护装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87.5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11060138
预算金额9000.00元
中标公司黄山博盛消防装备有限公司187.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201106013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黄山博盛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鹅秀中心消防站个人基本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1106013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消防头盔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1.1总体符合国家GA44-2015《消防头盔》标准要求,交货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1.2符合17式消防头盔款式标识统型要求。2.颜色2.1盔壳:黄色。2.2披肩:藏蓝色。2.3反光标识条:荧光黄色,荧光桔红色。2.4单位标识:反光银灰色。2.5滑块和配饰:黑色。3.技术要求3.1由盔壳、滑轨、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面罩、披肩等组成。3.2盔壳:耐高温阻燃材质。3.3滑轨:盔体两侧设黑色多功能模块化滑轨,耐高温阻燃材质。3.4缓冲层:耐高温阻燃材质,颜色为黑色。3.5舒适衬垫:顶部为芳纶网状衬垫,四周为舒适层(与帽箍一体)可调节戴帽高度。3.6佩戴装置:包括帽箍和系带,耐高温阻燃材质。在盔体后部设头围调节旋钮;系带可调节佩戴松紧。3.7拆洗阻燃舒适软垫;插扣为快脱插扣。3.8面罩:耐高温阻燃材质,为内插双弧式。3.9披肩:防水处理芳纶材料,颜色为藏蓝色,可快速拆卸、安装。3.10反光标识:宽度为30mm±1mm,长度为256mm±2mm,弧形总高60mm±2mm。4.其他4.1帽壳尺寸:参照GB/T2428中成年男性标准头型尺寸的规定,分大、小号二种。 4.2质量:头盔的质量(不含面罩和披肩等附件)不应超过1500g。4.3披肩的阻燃性能要符合GA10-2014中5.2.1.1规定,阻燃试验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4.4头盔能可靠安装头骨振动通信装置。4.5配件要求:每顶头盔配2个披肩;4.6头盔上按要求喷涂“湖南消防”反光标识(按照从左至右的阅读顺序喷涂在头盔两侧。4.7头盔后部内侧包含“17式消防头盔”的永久性标识。4.8规格、尺寸大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支队级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并且完全满足所有用户单位对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 300 175500
2 消防头盔(指挥款)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1.1总体符合国家GA44-2015《消防头盔》标准要求,交货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1.2符合17式消防头盔款式标识统型要求。2.颜色2.1盔壳:黄色。2.2披肩:藏蓝色。2.3反光标识条:荧光黄色,荧光桔红色。2.4单位标识:反光银灰色。2.5滑块和配饰:黑色。3.技术要求3.1由盔壳、滑轨、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面罩、披肩等组成。3.2盔壳:耐高温阻燃材质。3.3滑轨:盔体两侧设黑色多功能模块化滑轨,耐高温阻燃材质。3.4缓冲层:耐高温阻燃材质,颜色为黑色。3.5舒适衬垫:顶部为芳纶网状衬垫,四周为舒适层(与帽箍一体)可调节戴帽高度。3.6佩戴装置:包括帽箍和系带,耐高温阻燃材质。在盔体后部设头围调节旋钮;系带可调节佩戴松紧。3.7拆洗阻燃舒适软垫;插扣为快脱插扣。3.8面罩:耐高温阻燃材质,为内插双弧式。3.9披肩:防水处理芳纶材料,颜色为藏蓝色,可快速拆卸、安装。3.10反光标识:宽度为30mm±1mm,长度为256mm±2mm,弧形总高60mm±2mm。4.其他4.1帽壳尺寸:参照GB/T2428中成年男性标准头型尺寸的规定,分大、小号二种。 4.2质量:头盔的质量(不含面罩和披肩等附件)不应超过1500g。4.3披肩的阻燃性能要符合GA10-2014中5.2.1.1规定,阻燃试验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4.4头盔能可靠安装头骨振动通信装置。4.5配件要求:每顶头盔配2个披肩;4.6头盔上按要求喷涂“湖南消防”反光标识(按照从左至右的阅读顺序喷涂在头盔两侧。4.7头盔后部内侧包含“17式消防头盔”的永久性标识。4.8规格、尺寸大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支队级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并且完全满足所有用户单位对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 40 23400
3 消防手套 手套 1.整体要求1.1必须符合国家GA7-2004《消防手套》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提供或书面承诺交货时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出具的CCCF证书复印件。1.2符合17式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手套款式标识统型要求1.3采用3D立体设计,符合人体手型自然弯曲,手掌指尖一片式翻转手指背。2.颜色2.1手掌为黑色;手背藏蓝色。3.技术要求3.1消防手套具备阻燃、防水透气、防静电、舒适等性能。3.2手背结构由外向里分为五层。第一层反光标识带。第二层40%间位芳纶和60%对位芳纶双面针织布。第三层100%对位芳纶针织布。第四层TPU或PU材质阻燃防水袋,与里子和外壳均不脱落。第五层碳纤维针织布。3.3手掌结构由外向里分为三层。第一层牛二层皮,具有阻燃、防水、洗后搓揉柔软。第二层TPU或PU材质阻燃防水袋,性能稳定,与里子和外壳均不脱落。第三层40%间位芳纶和60%对位芳纶双面针织布,贴手的一面颜色为黑色。3.4小指延长线上采用金属连接环,距袖口30mm-40mm±5mm。3.5手套的设计背手腕处采用松紧带,距袖口50mm-75mm±5mm。3.6阻燃性能:续燃时间和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2.0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衬里材料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3.7规格分为6种尺寸。4.其他4.1衬里与外层缝制应牢固,不能在脱手套时衬里随手被带出。4.2灭火防护手套应五指分开,且在正常状态下能自然支撑指套。4.3规格、尺寸大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支队级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并且完全满足所有用户单位对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 600 120000
4 消防安全腰带 皮带 1.整体要求1.1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提供或书面承诺交货时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出具的CCCF证书复印件。1.2该产品符合17式消防安全腰带款式标识统型要求。1.3由织带、带扣、D型环和移动板组成。1.4主体颜色为藏蓝色。 2.技术要求2.1 采取插扦改良式设计。2.1.1织带。尼龙66材质,织带为整根,不应有接缝,具有一定硬度,规格为宽70mm×厚2.5mm,末端收尾为整烫圆弧型。2.1.2带扣。热锻铝7075合金材质,阳极氧化处理工艺,规格为长96mm×宽90mm×厚6mm。2.1.3扦针。不锈钢420材质,双扦针,扦针的长度35mm,直径应与带扣、扦针孔适配。2.1.4 D型环。热锻铝7075合金材质,阳极氧化处理工艺,配置两个D型环,其中一个采用缝合固定,距带扣100mm处;另一个采用移动板和D型环组合结构,可自由调节。2.1.5扦针孔。优质不锈钢材质,直径12mm,距带尾部200mm处成双排六列型式向前等距排列。2.1.6移动板。尼龙66材质,规格为65mm×95mm×3mm。2.1.7收带扣。尼龙材质,松紧带缝纫,宽度规格为20mm。2.1.8缝线。尼龙66材质,颜色为灰色,电脑曲折缝制线迹。2.1.9型号。分大、中、小三个型号,成品长度分别为1400mm、1300mm、1200mm。3.其他3.1织带应为一整根,不得有接缝。3.2织带宽度为70㎜±1㎜;质量不应超过850g。3.3织带边缘应通过热封或其他措施来防止织线松脱。3.4规格、尺寸大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支队级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并且完全满足所有用户单位对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 300 60000
5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皮鞋或靴 1.整体要求1.1必须符合国家GA6-2004《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1.2符合17式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橡胶)款式标识统型要求。2. 颜色2.1主体颜色为黑色和黄色,靴跟银色反光标识。3.技术要求3.1整体结构。靴帮由外到里分为帮面、防切割层和隔热舒适层三层结构。靴底由上到下分为隔热舒适层、防穿刺层和靴大底三层结构。靴头部位设有保护包头。3.2从靴内跟底部至靴帮后部筒口最低处的高度为300mm(±5mm);靴筒口采用倾斜式设计,由前往后向下倾斜,前后高差20mm(±2mm);靴帮上设有胫骨、踝骨和跖骨保护层,靴后跟部设有反光标识,筒口和靴底各设围条。3.3靴帮采用筒面和外头皮拼接结构,材质为耐高温阻燃耐酸碱橡胶。3.4靴帮防切割层采用经2纬3棉帆布,经2用21S双股标准全棉,纬3用7S单股标准全棉。3.5靴帮和靴底隔热舒适层(俗称靴内衬)采用棉布和氯丁橡胶发泡海绵复合面料。3.6靴底防穿刺层采用芳香族聚酰胺纤维复合材料。3.7靴大底采用耐高温、阻燃、耐酸碱、耐磨防滑橡胶,啮合止滑纹路设计,提高防滑性能。3.8鞋垫采用减震缓冲、排汗、防臭,抗菌鞋垫。3.9保护包头采用轻质铝合金或非金属复合材料。3.10靴后跟设有在耐高温、阻燃、耐酸碱橡胶块上,复合的银色三角形阻燃反光标志带。 4.其他要求4.1灭火防护靴的尺寸规格、大小,供货商必须主动咨询支队级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并且完全满足用户对规格、尺寸等各项要求。4.2每只防护靴靴帮外侧应有包含以下内容的永久性标记:执行标准、型号、规格、生产厂商名称或商标、生产厂商的灭火防护靴识别编号或制造年月、检验合格标记、严禁用于带电、浓酸和浓碱等强烈腐蚀性的化学品场所作业。 400 196000
6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防爆灯具 1.整体要求1.1符合GB30734-2014《消防员照明灯具》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1.2必须符合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标准要求,并提供由国家级资质防爆电气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防爆证。1.3符合17式消防员佩戴式防爆照明灯款式标识统型要求。2.外观1.1采用直筒圆柱形结构,尾部开关红色方位灯一体式设计,具备电量分段指示功能,通用灭火和救援头盔,主体颜色为亚光黑色,主要材质为铝合金。3.技术要求3.1具备强光、弱光、爆闪光可切换功能,爆闪光闪烁频率应为8-10HZ。3.2整体由外壳、光学单元、充电口、电量显示单元、电池和开关等组成。3.3灯具重量应不大于110g,夹具重量应不大于40g。3.4灯具外壳应采用AL6061-T6铝合金材质,表面采用硬质阳极氧化处理工艺,颜色为亚光黑色。3.5灯身筒中部采用滚纹处理工艺。3.6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GB 4208-2008规定的IP66/ IP68 的要求,标明灯具的潜水深度和持续时间,灯具从2 m高度跌落不影响使用。3.7灯具工作满10min时测量其2m处光斑中心照度,光斑中心强光最大照度应不小于1800lx,弱光最大照度应不小于700lx。强光、弱光照度应达到下表要求。测试距离2m 测试光斑直径150mm 照度 lx 强光 平均值≥550 最小值 ≥400 弱光 最小值≥300 最小值 ≥2004.附属结构4.1充电孔:灯筒上应设计有通用Type-C充电口孔位。4.2灯具完全放电后充满电时间应小于4h。4.3电量显示窗:灯筒上应设计有通用电量显示单元窗孔,采用四段式蓝色电量显示设计。当电量剩余不足25%时,最后一段电量显示灯持续闪烁提醒电量不足。4.4灯筒中部两侧对称设计有安装预留台阶。4.5灯具尾部应设计有凹槽结构,凹槽结构为双侧对称设计。4.6灯具外盖应设计有挂绳孔位,位于尾盖非凹槽部分。4.7灯具外壳尾端中部应设计有开关孔,位于外壳尾端正中位置。4.8灯具应具备一体式方位灯大开关设计,尾部采用白色透明按钮式大开关设计。4.9与消防头盔和抢险救援防护头盔滑轨配套的头灯夹具,上下可调节。4.10电池应采用可充电锂电池,额定电压为DC3.7V,额定容量不小于1.9Ah。4.11灯具电池两端应同时设置正负极,且电池两端正负极性应对称设计,电池装入灯具时应不需区分方向均能使灯具正常工作。5.其他5.1交货验收时,与支队级后勤部门联系,以大队为单位,配置原装集中式充电箱或充电器,充电线长度应不小于1m。10个以下的大队配同等数量的充电器;10-20个的大队,配备一个充电箱,(配备数量-10)个充电器;20-40个的大队,配备2个充电箱,(配备数量-20)个充电器,依次类推。5.2充电箱应设计有充电指示灯,体现箱体内灯具电量是否全部充满,一次性可充不少于10个头灯。5.3灯头部位标有“17式消防员佩戴式防爆照明灯”永久标志。5.4在头灯上应标记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名称、注册商标、型号、生产日期,防爆等级等信息;在电池上应标记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名称、注册商标、型号、性能、生产日期。 400 214000
7 消防员呼救器 应急救援设备类 1.整体要求1.1符合国家GB27900-2011《消防员呼救器》标准要求,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完整的检验报告复印件。1.2该产品应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3C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2.技术要求2.1一般由外壳、内用微处理器及编程IC制成,整机分为机盒、电池和电路板等部分,外壳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具备防水、耐老化、耐温、防爆性能。2.2正常工作温度:-25℃~+70℃。2.3 呼救器应设有佩带装置,并能在任意工作位置时正常工作。2.4 呼救器的供电电源采用可充电电源。2.5具备方位灯功能。3.功能要求3.1预报警功能,自动报警功能,手动报警功能,低电压告警功能必须满足标准要求。3.2呼救器应设置“关一手动一自动”转换开关。 3.3预报警声响信号,报警声响信号,低电压告警声响信号等功能必须满足标准要求。3.4连续工作时间,防水性能,耐自由跌落性能,绝缘性能等在现场实验时能满足标准要求。3.5具有实时温度显示功能,当外界温度高于80℃时,能提示消防员撤出火场,呼救器具有专业照明键,呼救器可当临时照明灯使用,同时具备计时功能。3.6 质量:≤300g(包括电池)。 3.7外观:呼救器结构应完整,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斑点、气泡、裂纹和伤痕。 3.8防水性能:呼救器置于水深为1.5m的容器内2h取出,擦干表面,然后打开呼救器,检查有无水渗入。3.10耐自由跌落性能:不通电状态下呼救器距离光滑平整的混凝土地面1.5m自由跌落4次,呼救器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整机性能不得下降。 400 136000
8 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 绳、索、缆及其制品 1.整体要求1.1 符合GA49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1.2 专门为消防员所研制的个人自救逃生用安全绳套组。1.3 组成:多功能绳包、8毫米安全绳、轻型安全钩、可调节下降器、中空连接扁绳、排绳器等2.技术要求2.1 自救安全绳2.1.1直径8-9.5mm,长度16m;2.1.2破断强度>20KN;2.1.3延伸率6.1%(承重达到最小破断强度的10%时);2.1.4经204(±5)℃的耐高温性能试验后,未出现融熔、焦化现象;2.1.5在600(±5)℃、1.33kN负荷环境下的承载45s,在400(±5)℃、1.33kN负荷环境下承载300s,未出现断裂现象;2.1.6线密度不大于50g/m。2.2 轻型安全钩2.2.1开口距离22.5mm;2.2.2长轴破断强度≥30KN;2.2.3短轴破断强度≥8KN;2.2.4自动保护三锁装置(即提起、转动和开锁);2.2.5尺寸111.5mm×75.25mm;2.2.6净重106g;2.2.7有永久性标识;2.3 下降器2.3.1四孔设计孔径≯12.6mm;2.3.2破断强度>22KN;2.3.3尺寸144.9mm×47mm;2.3.4净重小于等于200g;2.4 中空连接扁绳2.4.1扁绳规格6.8mm×长500mm;2.4.2破断强度≥30KN;2.4.3整根重量不大于40g/根2.5 绳包2.5.1材料具有阻燃、防水等功能;2.5.2方便快捷佩戴和拆卸功能;2.5.3绳包两端设计放置安全钩,取出便捷;2.5.4绳包盖内设计绳夹,方便在绳索上快速定位和拆收。2.6 排绳器2.6.1单人操作,可方便快捷将使用过安全绳环绕排列放入绳包;2.6.2排绳器的尺寸是190mm×110mm×3mm 200 224000
9 消防腰斧 手工工具 1. 整体要求1.1 符合国家GA 630-2006《消防腰斧》标准,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完整的检验报告复印件。1.2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3C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2. 外观要求2.1 消防腰斧各刃部应抛光。2.2消防腰斧的金属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应有裂纹、毛刺、凹痕、缺损或有害杂质等缺陷,涂漆部分不应有流痕、气泡等缺陷。2.3 橡胶斧柄套应无碎渣、气泡、孔隙、夹杂物及其他明显缺陷,表面花纹应清晰。2.4标签采用镭射雕刻方式,内容(商标、生产厂家、生产时间、3C标识)准确清晰并符合验收要求。2.5在斧面合适位置采用镭射雕刻方式,雕刻“长沙消防”标识。3. 技术要求3.1 设计要求3.1.1消防腰斧斧头与斧柄连接处不允许焊接,应用同种整块材料整体加工成形。3.1.2 消防腰斧刃口应锋利,其截面呈弧形。3.1.3 消防腰斧的平刃、柄刃和斧柄轴线在同一水平平面上,各部分应对称于该平面。3.1.4 橡胶斧柄套应热压于斧柄上,粘结应牢靠、不松动、抓握舒适。3.2消防腰斧质量应不大于1.0 kg。3.4 抗冲击性能:消防腰斧各刃部经5kg的重锤冲击后,不应有裂纹、变形等损伤。 200 23600
10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1.1 符合GA869-2010《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标准,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完整的检验报告复印件。1.2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3C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2.外观要求2.1 质地柔软,弹性好;各部位整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亮光。2.2缝制圆顺,线头修清,对称部位基本一致;缝制线路顺直、整齐、平服、牢固、松紧适宜;标志内容准确清晰。2.3缝入永久性标签,内容(商标、生产厂家、生产时间、3C标识)准确清晰并符合验收要求。2.4颜色为米黄色。3.技术要求3.1面料:采用99%进口间位芳纶+1%防静电原色纤维,不使用后染色针织物;洗涤不退色。3.2头套应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紧贴头部。3.3头套大小能够套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面罩外部使用,但不得影响面罩视线,平时使用时将魔术贴粘上,使面部开口变小。 300 43500
11 防静电内衣 普通服装 1.整体要求1.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2.外观要求2.1缝纫永久性标签位置正确,生产厂家、生产时间、制作材料、号型标志准确清晰。2.2各部位整烫平服、整洁。3.技术要求3.1由纯棉织物并经过防静电处理而成,分上衣和裤子,具备柔软、防静电等性能。3.2洗涤25次不退色; 200 18000
12 消防护目镜 眼镜 1 总体要求1.1符合国家GA 1273-2015《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消防护目镜》标准,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1.2 护目镜要能够适应中国人的脸型并与脸部紧密接触,可以防止固体颗粒、液滴等的渗透。1.3护目镜与佩戴者皮肤接触的部分不应使用影响健康或安全的材料,不应存在至敏感、致癌、变异和毒性作用的因素。1.4护目镜具有良好的透气性。1.5护目镜应配有套筒形的柔性织物保护套。1.6用于抢险救援时眼部防护。2外观要求2.1护目镜不应让佩戴者感到不适或者对使用者造成伤害的突出部位、尖锐边缘或其他缺陷。2.2除镜片边缘5MM宽的区域以外,镜片不应存在气泡、水泡、划痕、凹痕、固体杂质、气体杂质、暗点、斑点、蚀损斑、霉斑、修补斑、蚀孔、碎片、裂纹、抛光缺陷或波纹等表面缺陷。2.3护目镜头带用于固定作用的头带应可调节,宽度不小于10mm,厚度不小于2mm。2.4松紧带具有较强抗疲劳性,提供相关检查报告。2.5重量:≤150g。2.6在防雾试验期间,护目镜镜片在8s内不起雾。 100 9000
13 抢险救援头盔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1.1总体性能符合《GA 633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标准,并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1.2符合17式消防员抢险救援头盔款式标识统型要求。2.颜色2.1盔壳:指挥员头盔为红色,战斗员头盔为橘红色。2.2反光标识条:荧光黄色。2.3单位标识:反光银灰色。2.4滑块和配饰:黑色。3.技术要求3.1由盔壳、滑轨、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等组成。3.2盔壳:耐高温阻燃材质,指挥员头盔为红色,战斗员头盔为橘红色。3.3滑轨:盔体两侧设黑色多功能模块化滑轨,耐高温阻燃材质。3.4缓冲层:耐高温阻燃材质,颜色为黑色。3.5舒适衬垫:顶部为芳纶网状衬垫,四周为舒适层(与帽箍一体)可调节戴帽高度。3.6佩戴装置:包括帽箍和系带,耐高温阻燃材质。在盔体后沿下侧设头围调节旋钮;系带可调节佩戴松紧,加装带孔透气下颏托;插扣为快脱插扣。3.7反光标识:两侧粘贴弧形反光标识条带,颜色为荧光黄色,宽度为30±1mm,长度为226±2mm,弧形总高52±1mm。3.8所有可调节扣件全部采用黄色,为改性阻燃尼龙66材料。4.其他4.1参照GB/T2428—1998中成年男性标准头型尺寸的规定,分大、小号二种。 4.2帽箍尺寸:调节范围小号为(510~570)mm,大号为(560~640)mm。 4.3救援头盔质量不应大于800g。4.4头盔上按要求喷涂“湖南消防”标识(按照从左至右的阅读顺序喷涂在头盔两侧)。4.7头盔后部内侧包含“17式抢险救援头盔”的永久性标识。4.8类型、规格、尺寸大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支队级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并且完全满足所有用户单位对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 300 147000
14 抢险救援手套 手套 1.整体要求1.1符合GA 633-2006的标准,并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1.2符合17式消防员抢险救援头盔款式标识统型要求。1.2套采用3D立体设计,符合人体手型自然弯曲,手掌指尖一片式翻转手指背,手套为五指分离式,手套背面缝制反光标志带。2.颜色2.1手掌牛皮为黄色;手背橘红色。3.技术要求3.1袖口采用内扣收缩式,有效防止碎屑瓦砾等小颗粒物进入。3.2手掌结构:内层为100%对位芳纶针织布,克重为250克±20克,颜色为黄色。外层用牛皮头层反绒加强,牛皮厚度为1.0mm(±0.2mm),颜色为黄色。3.3手背结构:50%对位芳纶和50%间对位芳纶双面针织布,克重为380克±20克。朝外的一面为间位芳纶,颜色为橘红色,对位芳纶为黄色。3.4袖口结构:手掌、手背整片与插入的圆形内置?口,外加一条与手背完全一致的材料包边,缝线到袖口距离10mm±5mm。3.5救援手套应与救援服的袖口配套。3.6标签和附件都不应对救援手套的性能带来不利影响或对救援手套穿戴者造成危害。3.7小指延长线上采用金属连接环,距袖口30-40mm (±5mm)。3.8缝线:100%对位芳纶线,规格为30支3股,颜色为黄色,具有阻燃防火性能。4.其他4.1每只手套有永久性的布标标志。标志上的文字大小应不小于2mm。文字和图形采用白底黑字的形式。4.2具有4种尺寸,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支队级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并且完全满用户对尺寸、规格等方面的要求。 1000 100000
15 护肘护膝 体育运动辅助设备 1整体要求1.1符合国家相应技术标准1.2用于抢险救援肘部、膝部防护2技术要求2.1多层结构,可以有效防止硬物刺伤、划伤。2.2外层应采用强度高、韧性好、耐磨的PVC、TPR、TPU等高分子材料,内层采用无毒、防水、抗冲击性好、轻便的缓冲材料,2.3固定装置可以调节。3其他要求3.1对该产品必须进行中文名牌标注,并提供专用包装箱,以方便运输和存放;3.2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和售后服务联络方式;3.3提供包装箱,箱体上面必须有品名、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名称或代理厂家。 150 22500
16 抢险救援靴 皮鞋或靴 1整体要求1.1符合国家GA 633-2006的标准,并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1.2符合17式消防员抢险救援靴款式标识统型要求。1.3由靴外底、靴跟、带舒适层的靴帮、带防穿刺层的靴内底、鞋垫和靴头等组成,每双抢险救援鞋配备鞋垫2双,大小与鞋码合适。2.颜色2.1主体为黑色;反光标志为荧光黄色;鞋带和“消防救援”标志为橘红色。3.技术要求3.1内怀设有快速穿脱功能拉链,靴面主体材料为黑色防水阻燃头层黄牛鞋面革和防水阻燃帆布,靴底为双密度氯丁合成橡胶,一体成型。3.2由外底、带舒适层的靴帮、带防刺穿层的内底和保护靴头等部分组成的系带式中筒靴。3.3从靴内后跟中央起至靴口最低处的高度不应低于200?mm。3.4靴内底防刺穿层应覆盖整个靴内底,不应位于保护包头卷边上方,不应与之接触,在不损坏整靴的情况下应不能被移动。3.5靴头保护包头深度从靴尖量起不应小于50?mm(260mm靴子)。3.6靴鼻处应能限制杂物进入靴内。3.7靴内怀设有拉链。3.8靴帮内脚踝处设有护踝片。3.9后靴筒荧光黄色反光标志。3.10具备防刺、防滑、耐热、防砸等性能,穿着应舒适,不磨脚。3.11靴帮拉链具有自动锁止功能,品质同等于YKK或同类产品,周边为皮质材料,鞋帮两侧印制“消防救援”标识,重量≤2kg。4.其他4.1靴身内、外侧有高频和激光装饰图案。4.2靴身上口第一个鞋眼处配有草席纹黄牛皮。4.3靴身配有的橘红色鞋带,鞋带长 1800 mm(260)。4.4靴身鞋扣由4个D型金属鞋扣、4个六角型金属扣及20个阻燃滑轮鞋扣组成(一双鞋)。 4.5靴身内怀配有两颗单向防水透气眼。4.6靴舌上端配有用于隐藏多余鞋带的饰片袋。4.7靴筒后部设带反光标志带的提手。4.8鞋子规格、尺寸大小,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支队级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并且完全满用户对尺寸、规格等方面的要求。 300 147000
17 骨传导通话装置 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1 整体要求 1.1符合GB/T26129-2010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2 技术要求2.1通信功能:送受话器通信时语音应清晰,无明显刺耳声及其他杂音。2.2 佩戴质量不大于300g。2.3送话灵敏度:在音频频率范围内(300Hz-3400Hz)送话灵敏度应为-2dB±5dB。2.4送话总谐波失真:送话状态下送话的总谐波失真系数不大于10%。2.5送受话器噪音抗扰等级:送受话器噪音搞扰等级应不小于95 dB。2.6送受话语音清晰度:送受话语音清晰度不小于3级,重建语音有比较明显可感知的畸变或失真,但语音自然度和清晰度仍很好,听起来无疲劳感。2.7受话输入阻抗:受话状态下,阻抗不小于8欧。2.8 直流电源供电型受话器持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8H。2.9工作温度-25℃~70℃。持续2小时。自由跌落性能在2米高度,跌落4次,应完整好用;按键寿命:≥30万次。2.10接头款式应满足各支队后勤部门要求(适用于当前部队使用的对讲机插口),同时提供装换接头可兼容其他机型。2.11整体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b ⅡB T3 Gb。 30 36000
18 手持电台 移动通信(网)设备 1 整体要求 1.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2 技术要求2.1防爆等级:不低于ExibⅡBT3 Gb。2.2频道范围:350MHz-390MHz。2.3 信道数:16个;信道间隔:25/20/12.5。2.4标配电池:≥1600mAh(Ni-MH);工作电压:DC7.2V;工作时长:≥10小时。2.5频率稳定度:±2.5ppm;2.6天线阻抗:50Ω;2.7工作环境温度:-20℃ ~+ 50℃?;2.8外型尺寸(带电池、不带天线):不超过125mm*55mm*40mm;2.9重量(含电池、天线):不超过410g。2.10发射部分:输出功率3.5W/1W,调制方式 16KΦF3E/11KΦF3E ,杂波与谐波 -36dBm<1GHz -30dBm>1GHz, 信噪比 45 dB ,音频失真 ≤3%;2.11接收部分:灵敏度 ≤0.25uV,邻道选择性 70dB,互调 65dB,杂散响应抑制 70dB, 信噪比 45dB ,额定音频输出功率 0.5W ,额定音频失真 ≤3%。2.12配件要求:标准充电器1个、挂绳1根、对讲机夹具、备用电池1块。 60 18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875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柒万伍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分项报价明细

  项目编号:KFCG-202011060138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if !supportLists]1[endif]

消防头盔

FTK-B/B

博盛/安徽黄山

300

585.00

175500.00

/

[if !supportLists]2[endif]

消防头盔(指挥款)

FTK-B/B

博盛/安徽黄山

40

585.00

23400.00

/

[if !supportLists]3[endif]

消防手套

STBS-1

博盛/安徽黄山

600

200.00

120000.00

/

[if !supportLists]4[endif]

消防安全腰带

FZL-YD-A

博盛/安徽黄山

300

200.00

60000.00

/

[if !supportLists]5[endif]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RJF-270B

佰利/浙江嵊州

400

490.00

196000.00

/

[if !supportLists]6[endif]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HSG1200

华士光/湖北黄石

400

535.00

214000.00

/

[if !supportLists]7[endif]

消防员呼救器

RHJ240

保金/浙江宁波

400

340.00

136000.00

/

[if !supportLists]8[endif]

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

ZJS8/16-BS

博盛/安徽黄山

200

1120.00

224000.00

/

[if !supportLists]9[endif]

消防腰斧

RYF285

祥宏/江苏泰州

200

118.00

23600.00

/

[if !supportLists]10[endif]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RMT-MA

博盛/安徽黄山

300

145.00

43500.00

/

[if !supportLists]11[endif]

防静电内衣

FJDNY-BS

博盛/安徽黄山

200

90.00

18000.00

/

[if !supportLists]12[endif]

消防护目镜

HMJ-BS

博盛/安徽黄山

100

90.00

9000.00

/

[if !supportLists]13[endif]

抢险救援头盔

RJK-/LA

博盛/安徽黄山

300

490.00

147000.00

/

[if !supportLists]14[endif]

抢险救援手套

QXST-BS

博盛/安徽黄山

1000

100.00

100000.00

/

[if !supportLists]15[endif]

护肘护膝

HX-BS

博盛/安徽黄山

150

150.00

22500.00

/

[if !supportLists]16[endif]

抢险救援靴

RJX-Z1A

博盛/安徽黄山

300

490.00

147000.00

/

[if !supportLists]17[endif]

骨传导通话装置

RBA-W

东方海龙/北京

30

1200.00

36000.00

/

[if !supportLists]18[endif]

手持电台

DP980

科立讯/福建

60

3000.00

180000.00

/

合计报价

1875500.00

所投报价为最终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运输、培训、验收等所有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我公司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运输方式:我公司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对货物进行完善的包装和保护措施,使货物在运输和现场保管过程中不受二次搬运、潮湿、剥蚀或其它方式的任何损坏。货物包装结构坚固可靠,表面清晰的标明合同号、货物名称、到货地址、发货地址、日期和其它标记。货物包装材料属于采购人的财产。运输、保险、装卸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每一包装单元内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我公司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货。货物在交付采购人前发生的风险均由我方负责

2、交货方式:我公司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我公司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30分钟内响应,售后技术人员保证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负责故障原因的诊断,尽快排除故障,8小时内维修完毕。如设备故障无法在8小时内完成维修,我公司会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报修设备档次的备用设备供用户单位使用,直至设备故障修复,一切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在保修期内,同一台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出现两次维修仍无法使用的,我公司无条件免费更换同型号产品。由于用户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我方有偿提供备件,并免费更换。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817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37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总价的5%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天都支行(黄山博盛消防装备有限公司:3400169840805300342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我公司承诺,自货物验收合格后,所有货物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护,我公司仍保证质保期内的响应速度,用户单位只需承担零配件成本费,人员支出由我公司负责。所更换的零配件自安装之日起进行1年保质。

2、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我公司负责包修、包退或包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我方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货物原价赔偿处理。质保期外,我公司仅收取配件和易耗品的费用,所提供的配件和易耗品与原产品一致。

3、所供消防员装备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所有装备有相关产品行业出具的检测报告。

4、我公司所提供装备,保证和所报送样品保持一致,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我公司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

违约与赔偿

1、乙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每逾期一日,应当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履约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或部分已收合同款,如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按实际损失额向甲方全额赔偿。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限期催告乙方停止违约行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等)。如乙方未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采取相关措施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或部分已收合同款,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按实际损失额向甲方全额赔偿。

3、甲方有权随时将履约保证金等额抵扣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经济损失,剩余违约金或经济损失由乙方另行支付。乙方应当自履约保证金抵扣发生之日起二日内向甲方补足履约保证金。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经出厂检验合格的、获得国家销售许可的合格产品。若乙方所供货物是假货或走私等非法来源货物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倍的违约赔偿金。5、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真实、合法的有效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发票存在虚假、过期、失效或违法等情形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双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合同未尽事项: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开福区政府二办公楼四楼 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兖溪村工业园内综合楼119号
法定代理人: 王海 法定代理人: 朱江河
委托代理人: 王海 委托代理人: 黄超
电话: 0731-84399346 电话: 0559-2321908
传真: 0731-84125806 传真: 0559-2321908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0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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